铁岭县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采购
铁岭县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采购
发布时间:2021-12-31 15:3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铁岭县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采购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铁岭县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鑫信达招投标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 年1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XXD202112091;
项目名称:铁岭县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采购;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110报警服务台采购,内含程控交换机、交换机软件、录音软件、通讯安全卫士等设备及其配套设施;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交付使用并调试完毕,具体时间以双方签定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按政府采购政策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月4日至 2022年1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鑫信达招投标管理有限公司(铁岭市银州区光荣街南段82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 2022年1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岭县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中心开标室(东配楼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领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一套加盖公章的留存复印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铁岭县公安局
地址:铁岭市新城区
联系方式:张先生024-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鑫信达招投标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铁岭市银州区光荣街南段82号1楼门室
联系方式:高女士/尹女士024-72******
邮箱地址:74******8@qq.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铁岭市银州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鑫信达招投标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7120020092211363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24-72******
辽宁鑫信达招投标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