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绵城市示范申报服务(海绵城市自评估报告)采购公告
2021-12-30 12:00:00
| 湘潭君悦招投标有限公司 受 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的委托,对 海绵城市示范申报服务(海绵城市自评估报告)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海绵城市示范申报服务(海绵城市自评估报告)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 潭市财采计(2021)0486号 委托代理编号:XTJY20211201 二、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300000.00元) 三、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1.3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企业基本帐户信息证明或银行开户许可证;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 )查询记录;(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之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特定资格条件:无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的金额为: 人民币伍仟元整 (5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保证保险。 3、银行转账: (1)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投标人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见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2)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到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变更备案(如不一致,保证金视为无效)。 4、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iangtan.gov.cn/2451/2459/content_851358.html),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5、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保证金到账时间或保证保险以银行到账或保单生效时间为准,请预留足够的时间交纳投标保证金或保证保险;并及时与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科室落实保证金到账情况或电子保单情况或登录CA确定保证金到账或电子保单情况。 6、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21年 12 月 30 日至2022年 1 月 7 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4018.jhtml。 2.请从2021年 12 月 30 日至2022年 1 月 7 日17时00分止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3.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http://ggzy.xiangtan.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和补充通知、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2年 1 月 13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本人身份证,授权代表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无效。 八、质疑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九、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湖南政府采购网》、《湘潭政府采购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湘潭市湘潭市岳塘区河东大道168号 联系人:刘崴 电 话:0731-5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湘潭君悦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中路24号新城庭院B栋1楼 联系人:段海燕 联系电话:0731-58****** ★温馨提示:为切实做好招投标活动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来潭返潭投标单位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章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详见附件2)。招标代理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 2、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体温异常人员通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情况进行医学观察或按程序移送有关医疗机构就诊。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未接受消毒的人员不得进行开标现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1) 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的; (2) 来自或途经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来潭、返潭人员; (3) 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 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的。 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进行两次消毒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中心物业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交易中心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完成签到递交投标文件及唱标后立即离开。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附件1:
附件2: 请外来潭返潭投标单位代表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章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证 明 经核实,本单位(投标单位名称) 的授权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码: ,于2021年 月 日参加(项目名称) 的开标会议。最近14天没有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近期没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2021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