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公安局孟津分局洛阳市公安局孟津分局留置看护大队办公用房翻修、改造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孟津政采谈判(2021)0232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2021-12-56
2、项目名称:洛阳市公安局孟津分局留置看护大队办公用房翻修、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2月17日
5、评审日期:2021年12月29日
三、成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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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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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洛阳市公安局孟津分局留置看护大队办公用房翻修、改造项目,主要包含拆墙、砌墙、加盖二层、天棚铲除、局部地砖修复、花园挡墙清理,拆除路缘石等工程。 |
河南顺本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采桑镇行政街37号 |
***.00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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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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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洛阳市公安局孟津分局留置看护大队办公用房翻修、改造项目 |
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如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30日历天 |
陈青超 |
豫2411314585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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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审专家名单
哈进新,王振华,崔建桃,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
收费金额:5000.00元
六、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洛阳)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lyggzyj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与本评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时的授权人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谨向参加本次磋商项目的各供应商、采购单位、监督单位和评委表示诚挚感谢!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阳市公安局孟津分局
地 址:洛阳市孟津区永平路与河图路交叉口公安分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9-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南专招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洛阳市高新区河洛路与三山路交叉口润升高科大厦11楼1107室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方式:0379-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方式:037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