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检察机关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子系统(一期)采购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2141xzj077
二、项目名称: 兵团检察机关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子系统(一期)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 序号 | 中标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 1 | 投标总报价:***(元) | 同方赛威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成都高新区科园二路10号2栋1单元16层1、2号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兵团检察机关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子系统(一期)采购项目 | 兵团检察机关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子系统(一期)采购项目 | 在遵循全国检察机关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设计研发理念和接口规范基础上,通过建设兵团检察机关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子系统,对内完成与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的对接、对外完成与兵团政法平台的对接,打通兵团检察机关与兵团其他政法单位信息系统的壁垒,实现刑事诉讼业务网上协同流程无缝衔接和透明操作。 | 质保期: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 1、在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后30天(自然天)内产品(含软件、硬件)到达采购单位指定地点。2、产品(含软件、硬件)进场后,9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测试、系统集成、培训及初步验收。3、初验合格后,进入试运行期,为期30天。4、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进入三年售后服务期。 | 国家保密标准规范依据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技术要求》(BMB17-2006)《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管理规范》(BMB20-2007)《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方案设计指南》(BMB23-2008)《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测评指南》(BMB22-2007)《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技术要求》等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章玮,李锐,卓峰,郭伟强,王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算,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019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兵团人民检察院
地 址:乌鲁木齐市建设路36号光明大厦
项目联系人:王猛
项目联系方式:099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162号文苑综合楼七楼 业务三部
项目联系人:楼谦、孙正
项目联系方式:0991-8******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