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云湖森林小学配套道路工程答疑补遗文件

2021-12-30 12:00:00
  • 澄清/更正
  • 其他采购方式
  • 50000120211215001040101
  • 重庆市
  • 教育系统
  •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 重庆市九龙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代理业主:重庆桃花溪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彩云湖森林小学配套道路工程

招标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彩云湖森林小学配套道路工程招标补遗通知如下:

1、现将招标文件招标条件中的招标人修改为:重庆市九龙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桃花溪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因本项目有两个招标人,而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只支持获取一个招标人信息,故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投标函中的招标人获取为“重庆市九龙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视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项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18670714.1元(大写:壹仟捌佰陆拾柒万零柒佰壹拾肆元壹角),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489124.06(大写:肆拾捌万玖仟壹佰贰拾肆元零陆分)

4、项目措施费总报价最高限价为:762955.91元(柒拾陆万贰仟玖佰伍拾伍元玖角壹分);

5、本项目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附件,各投标人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ggzy.com自行下载。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措施费总报价、全部清单综合单价不得超过对应的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暂估价必须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注:本补遗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ggzy.com上发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答疑、补遗等开标前的所有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以上资料并知悉全部有关招标过程和招标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 标 人:重庆市九龙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代理业主:重庆桃花溪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20211230                     

 




[5000012021121500****101].CQCF
工程量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