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沙坪坝井口小康东侧地块土壤污染治理工程已由重庆市沙坪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沙发改投〔2021〕62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国际物流枢纽园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国际物流枢纽园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沙坪坝区井口片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B22-7-1/04、B22-3/04地块及周边道路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土地面积约150亩
2.3 R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740万元
2.4 招标范围:(1)根据沙坪坝井口小康东侧地块土壤污染治理工程场地污染风险评估报告评审意见书,结合前期调查以及现场实际情况,编制修复治理技术方案文件提交市环保主管部门审查,并确保取得审查意见批复;
(2)根据修复治理方案对原址场地污染土壤开挖、污染土壤外运、污染土壤处置、危险废物的处置等,并通过第三方效果评估单位监测验收合格,达到修复目标值。确保原址场地内无残留超标污染土壤,并确保取得原址场地环保主管部门竣工验收的函复文件;
(3)接受监理及环保主管部门监管;
(4)负责污染土清挖及转运、筛分、暂存和最终处置过程中的安全,负责整改修复过程的一切环保风险和责任;
(5)负责控制并处理在实施污染土修复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扬尘、废气、噪声等污染,确保不产生二次污染。
(6)市级评审:对达到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地块,报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对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进行评审,取得修复意见。
2.5 工期要求:50日历天,其中承包人编制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方案并通过评审备案15日历天,场内修复治理25日历天,完工报告报批及取得验收批复1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12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各联合体单位均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为联合体时,须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具有施工资质的投标人为联合体牵头人。
③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④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二家。
| 招标人: | 重庆国际物流枢纽园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西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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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重庆市沙坪坝区土主中路199号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70号两江星界2栋9楼 |
| 联系人: |
魏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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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欧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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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401121 | |
| 联系电话: | 023-65322215 | 联系电话: | 023-67766894 |
| 传真: | 传真: | 023-67767197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沙坪坝井口小康东侧地块土壤污染治理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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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123904808710630019482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 |
6232813760000778117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 |
3111230034020023178 |
[50000120211228009010101].CQZF
工程量清单.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