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项目(二期:有机污染土壤)建筑工程已由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108-500120-07-02-778103,项目业主为 冀东水泥璧山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冀东水泥璧山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璧山区河边镇浸口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对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项目(二期:有机污染土壤)建筑工程部分(含配套自动化电气、暖通、给排水)招标。新建污染土、边角料储库及输送:柱下独立基础、桩基;单跨双坡钢结构门式刚架,四周设挡墙(高度6米),屋面、墙面采用单层彩钢板维护;厂房主体单跨跨度48米,高度18米,建筑面积3162.00m2。
特别说明:1.本项目电气部分只包含防雷接地工作内容,其余电气工作内容由招标人自行实施。
2.本项目钢结构部分包含从污染土储库至窑尾预热器接头位置。窑尾预热器上钢结构改
造部分由招标人另行委托。
3.本项目工艺部分设备由招标人自行采购。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R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1053.07万元
2.4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本工程施工图纸、图说、设计变更以及工程量清单所明确的全部工程内容。
2.5 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其中土建部分要求50天内达到设备安装条件)
缺陷责任期要求: 12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本项目整体为一个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无;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冀东水泥璧山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 |
北京建标诚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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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地址: | ||
| 联系人: |
马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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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张伦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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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15102321478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项目(二期:有机污染土壤)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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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重庆银行璧山支行 |
650101040004052-103102 |
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璧山支行 |
2101010120010009247001097 |
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招商银行重庆璧山支行 |
12391016071080200105 |
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璧山支行 |
312001010400108800000005137 |
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璧山支行 |
50001183600050225175-100191 |
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国银行重庆璧山区支行营业部 |
108867962012VA00038 |
污染图图纸20211230.zip
[50022720211230001010101].CQZF
工程量清单.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