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凤箫路东段工程已由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以渝高新改投〔2021〕21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高新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代理业主为重庆高新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高新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金凤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位于科创示范项目一期南、北区之间,起于新州大道,止于新森大道,路幅宽度16米,长约0.44km。道路建设同时完善照明、交通工程、综合管网、道路绿化等配套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7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道路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道路绿化工程等。具体内容具体详见发布的图纸、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及其它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各种协调工作等。
2.5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从履约担保缴纳和低价风险担保(如有)缴纳完毕之日起算,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3.1.2.1业绩时间要求:
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日期为准)的类似项目业绩。
3.1.2.2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城市道路工程
若同时设置了工程造价和工程规模要求,则只须满足其中之一:
☑工程造价:提供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城市道路工程。
☑工程规模:提供1个单项合同长度不少于0.33km的城市道路工程;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重庆高新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航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地址: | ||
| 联系人: |
张先生
|
联系人: |
武斌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023-68186038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凤箫路东段工程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123904808710630019625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 |
6232813760000612696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 |
3111230034020042421 |
凤箫路东段道路工程终稿(1).zip
凤萧路东段工程地勘.rar
[50000120211229001110101].CQZF
工程量清单.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