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制药专业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教学设备(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12-27 12:00:00
  • 磋商公告
  • 竞争性磋商
  • YSRJ202157-1
  • 黑龙江省
  • 教育系统
  • 黑龙江易顺睿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黑龙江易顺睿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预算***万元
  •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
  • 0453-64******

项目概况

制药专业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教学设备(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黑龙江易顺睿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镜泊湖路56号星河传说聚星岛4号楼102门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1月17日 08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SRJ202157-1

项目名称:制药专业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教学设备(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制药专业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教学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教学专用仪器 教学专用仪器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定合同后***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制药专业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教学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根据财库[2004]185号文件规定,优先采购纳入财政部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货物和服务。投标产品属于清单中品目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报价相同的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根据财库[2006]90号文件规定,优先采购纳入财政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货物和服务。投标产品属于清单中品目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报价相同的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注:凡涉及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如符合,投标人必须提供其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和在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标注位置以及最新一期节能、环保产品的证明材料(符合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在国家官方网站可查询)。 2.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上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评审价格扣除政策。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确定)。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扣除比例由采购人确定)。 注: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注明。 (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具体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0号文件)。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没有《中小企业声明函》则在评标时其产品价格不予扣除。(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 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以及企业所在地的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4.价格扣除办法: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黑财办〔2020〕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制药专业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教学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必须为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合格入库的供应商。 (3)在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或经营销售的供应商、并持有效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范围包含本项目涉及内容,近三年从事政府采购活动无违规记录。 (4)集团公司与下属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同时取得同一单项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行政处罚信息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截图(加盖公章)。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1月05日至2022年01月12日,每天上午08:***: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易顺睿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镜泊湖路56号星河传说聚星岛4号楼102门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7日 08时***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易顺睿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镜泊湖路56号星河传说聚星岛4号楼102门市)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1月17日 09时***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易顺睿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镜泊湖路56号星河传说聚星岛4号楼102门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27日至2021年12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11:***时、下午13:00—16:***时,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材料加盖公章到黑龙江易顺睿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镜泊湖路56号星河传说聚星岛4号楼102门市)二楼获取采购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

地址:牡丹江市温春镇江南

联系方式:0453-6******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易顺睿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星河传说4号楼102门市

联系方式:045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黑龙江易顺睿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453-6******

黑龙江易顺睿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