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2021-12-29 12:00:00
  • 成交公告
  • 竞争性磋商
  • QC-20211207110C
  • 江苏省
  • 司法机关
  • 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李可鑫
  • 中标***万元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 025-83******

一、项目编号:QC-20211207110C

二、项目名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879号11号楼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柒拾捌万叁仟贰佰贰拾元整¥1,783,22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本次项目计划采用项目外包服务模式,完成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如下工作要求:完成招标人共约660万页(220万页/年)新增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工作。工作主要内容:档案前处理、档案扫描、图像处理、图像质检、纸质卷宗装订还原、数据合并、数据验收、上传数据、卷宗整理、上架、数据备份等配套服务工作;提供1名员工协助招标人开展档案利用窗口服务工作。

服务要求:要求项目实施负责人常驻招标人单位,加工期间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若确需更换须征得招标人同意。人员进场后未经招标人单位同意不得擅自撤离。要求中标供应商配有档案数字化加工管理系统,加强全过程管理

服务时间:三年

服务标准:检查案卷的完整性,是否有缺页、漏页、错编现象,正、副卷标注是否正确。拆卷时应注意保护档案不受损害等。

五、评审专家名单

徐建新、丁欣、李兴银(采购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以及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此项费用不单独开列而应计入投标价。本次项目收取成交人代理服务费21265元

付款形式:网上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

并在转账或电汇时,备注“项目编号+代理费”字样。

开户行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万达广场支行

   号:51576****053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如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江苏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

八、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公示日期:2021年12月14日

磋商公示媒体:江苏政府采购网

评标日期:2021年12月2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评标地点:江苏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南京市建区应天大街772号1栋502室评标二室)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宁海路75号

联系方式:025-83******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772号1栋507室

联系方式:025-83******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可鑫

  话:025-83******(1738****667)

十、附件

(一)磋商文件

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9日

(110C)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驻场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12.07修改稿)(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