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江派出所业务用房空调安装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1-12-31 12:00:00
  • 磋商公告
  • 竞争性磋商
  • YZRXJC-2021171号
  • 江苏省
  • 行政机关
  • 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姚主任
  • 预算***万元
  • 扬州市公安局广陵分局
  • 1519****940

扬州市公安局广陵分局的委托,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江派出所业务用房空调安装工程 YZRXJC-2021171号)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项目概况

江派出所业务用房空调安装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ZRXJC-2021171号

2、项目名称:江派出所业务用房空调安装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招标控制价:***元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

5、采购需求:工程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项目第四章及附件。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整个工程的工程量并且合格,可交付采购人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4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供应商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2021年10-2021年12)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2021年10-2021年12)依法纳税证明材料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8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5、6两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磋商被拒绝且不允许在磋商开始后补正。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工程给予5%的价格扣除。

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建筑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网址: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310/t20131029_3587674.htm;产品生产企业或提供服务/工程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2企业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项目经理资质: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和在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考核证书(要求无在手或在建工程,且成交后禁止更换)(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1年10月至2021年12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2月31日202211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

3、方式: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填写打印后加盖公章,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zc@yzrxgc.cn(邮件标题为供应商公司全称+所投项目简称),代理机构将以邮件回复确认,如未收到回复邮件须电话联系代理机构以确认是否收到。磋商当日交付《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原件。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4、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请各供应商悉知。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2年1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广陵区联谊路与开发东路交叉口东南角,苏高新“名泽园”南门10号商务楼二楼)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1、时间:2022年1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扬州市广陵区联谊路与开发东路交叉口东南角,苏高新“名泽园”南门10号商务楼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有

本项目将组织供应商集中现场勘查和答疑。供应商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到出席,否则不得参加现场勘查。采购人签字确认的现场勘查确认函原件无须装订,需在开标现场递交,同时在响应文件中装订复印件。勘察时,请详细了解本项目需求,并对现场、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查勘时,须充分了解项目实际情况以及工作范围等任何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项目基本情况,而使采购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蒙受的损失,将由供应商进行赔偿。请供应商仔细踏勘现场,充分考虑投资风险,审慎投资报价。

查勘地点:江都南路西侧、施井农贸市场北侧

集中签到时间:2022110日上午09:00-09:30(过时不候)

联系人:姚主任   联系电话:1519****940

注:因疫情防控需要,各供应商现场踏勘原则上仅限一人参加。参加现场踏勘的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供苏康码(绿色)、行程码、扬城扫码通等;

2)近14日无发烧、咳嗽、流涕、咽痛、肌肉酸痛、关节痛、气促、腹泻情况;

3)近14日内未接触过确诊或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来自重点疫区未过隔离期人员或未过隔离期入境人员等;

4)在指定区域等待,不得随意走动。

2、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2年1月1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3、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项目需求及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文件资料(如原件或公证件或演示用的电子媒体等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须在磋商当天随响应文件一起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同时递交。

4、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扬州市公安局广陵分局

   址:扬州市淮海路209

联系方式:1519****940

对项目本身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广陵区联谊路97#苏高新“名泽园”南门10号商务楼

联系方式:0514-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1309****576






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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