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共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委员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中共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委员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MSD办公用房租赁项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2021-12-13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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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委员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中共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委员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MSD办公用房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共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委员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
项目名称:中共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委员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MSD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项目为中共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委员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MSD办公用房租赁项目。MSD办公用房位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泰达MSD-C区C2座10层以及C3座401-01/02房间,现为中共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委员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办公场地,唯一的产权经营单位是天津泰达发展有限公司。中共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委员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MSD办公用房共两层,位于10层的1001、1002、1003、1004、1005、1006房间以及位于4层的401-01/02房间,租用面积为3211.48平方米,供应商需保证甲方所租赁区域具备完善的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中央空调、消防、电梯、职能化楼宇设施和配套设施,要求房屋建筑和设备设施完好。本项目租赁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351.65706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按照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建工作部文件《关于申请解决企业党委办公及党群活动服务中心场地的请示》(津开党建报﹝2016﹞62号)领导批示,2017年起中共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委员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租赁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泰达MSD-C区C2座10层以及C3座401-01/02房间作为办公用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由于天津泰达发展有限公司为MSD办公用房唯一产权单位,故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政府采购。采购对象为天津泰达发展有限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天津泰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泰达MSD-C1座12层
三、公示期限
2021年12月14日至2021年12月2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费丹妮
联系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泰达MSD-C区C2座
联系电话:022-25******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宋艳艳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下载: 附件下载
中共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委员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 2021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