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关于2022年度市区路灯维修临时用工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度市区路灯维修临时用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月21日下午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CH2021-G-015
项目名称:2022年度市区路灯维修临时用工
预算金额:
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柒万肆仟伍佰壹拾伍元贰角
人民币(小写):¥1,274,515.20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苏州市区范围内高架、桥梁照明设施维修作业临时用工、绿地等公共空间路灯维修作业临时用工等。
(二)管理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内容:苏州市区范围内照明设施维修作业临时用工、根据需要每天必须提供一定数量电工配合各养护所工作等。
2、人员要求:
进入工地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配备劳保用品;危险路段及夜间施工需穿着反光马甲;视需要正确设置警告带、警告桶或告示牌。
3、基本要求:
(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数量为1人,项目服务电工人员不少于10人(年龄范围18周岁以上至55周岁以下),项目成员人数不得低于11人。固定人员配置,不经采购人同意不准更换服务人员。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电工证及社保,以上资料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名单。
(2)招标人对工作量、工作时间的安排具有不确定性,中标人需随时准备接受招标人的工作指令,并于1小时内到达现场,收到工作指令后需在1个工作日内根据工作内容的多少及工作场所组织人员及设备到位,并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3)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采购人不提供与本次服务项目有关的任何配套设施。服务人员所需配套设施均由中标单位负责装配和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服装(含反光马甲)、雨衣裤、办公设备、胶鞋、安全帽、电工绝缘鞋、夜间巡逻应急灯、安全保险带等人工服务所需设施设备,所提供的装配设施设备必须保障能正常使用。
(5)至少具备2辆工程车,自有或租赁(自有需提供车辆产权证及行驶证;租赁需提供租赁发票及租赁协议,协议时间必须大于等于服务期限),以上资料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期内中标车辆不得随意更改。
(6)投标人用工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用工的相关规定。
(7)服务履约期间将按照采购人制定的检查与考核管理办法对该采购项目进行检查考核,考核表见附件1,考核满分100分,每月考核总平均分在95分(含95分)以上,全额发放服务费用,95分以下按照当季考核得分折合比率在服务金额中进行扣除。
4、其他说明:
(1)若中标单位在服务期间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采购人可解除服务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a、将承包的服务转包他人;
b、因管理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或重大损失;
c、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服务人员,经采购人警告后未在规定时间整改;
d、公司或个人出现违法违纪事件而影响公司继续正常有效开展工作;
e、合同(或协议)期内连续两次月度考核或累计3次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或协议)并扣除年度履约保证金,乙方须无条件按甲方要求办理移交、退场手续。甲方有权按照开标时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另行确定中标者,或重新招标。
f、无法有效开展服务的其它行为。
(2)采购人有权对中标单位履约工作状况、管理模式、福利发放等工作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中标单位进行经济奖罚,考核95分及以上全额支付当季“考核费用”,考核95分以下,按照考核分值比例进行相应扣罚。以上所有奖罚款项均从“考核费用”中支付,并且所有费用总和不得超过“考核费用”,年终结算时“考核费用”有余款由采购人收回。当季考核费用即为当季应支付的合同价款。
(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1月6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网上报名)”―“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
方式:
1、供应商注册。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2、申领CA 证书。详见《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
3、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网上报名)”―“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注:供应商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注: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报名供应商凭CA证书、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响应文件,并进行CA解密。未能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出示CA证书、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5、咨询电话
(1)注册咨询:0512-69******
(2)CA办理及咨询:0512-81876166
(3)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
客服qq:751281184,864274166
咨询电话:1391****964
(4)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部:0512-69******
信息管理部:0512-69820825
(5)签章使用问题:
客服qq:3269174593、2296439417
咨询电话:40******00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月2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月2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莲升路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将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3、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8******。
4、疫情期间特别说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潜在供应商的响应参与人员需自行申请“苏康码”并事前确认是否为“苏康码”绿码,因未持“苏康码”绿码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其他未尽事宜根据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通告及要求执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干将东路870号
联系方式:0512-65******(夏钧)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2楼
联系方式:0512-65******、0512-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川渝、邬汝超
电话:0512-65******、0512-65******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