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大亚湾开发区法院2021年12月至2022年01月政府采购意向
2021-12-03 12:00:00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1年12月至2022年01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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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标的名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标的数量:1
主要功能或目标:选定2家优质供货商为我院提供专业的日常食品食材采购和配送工作,食品食材包括下列品种:蔬菜、肉类、水产、三鸟、冻品、熟食、包点、五谷、大米、水果等。
需满足的要求:承接惠州市大亚湾区人民法院的日常食品食材采购和配送工作。包括下列品种:蔬菜、肉类、水产、三鸟、冻品、熟食、包点、五谷、大米、调味料、饮料和水果等。本项目配送地点为惠州市大亚湾区人民法院。最终采购的具体品种和数量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计划和要求,负责采购饭堂食品和配送,采购发生金额按月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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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进行采购 | 1,800,000.00 | 2022年01月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惠州市大亚湾开发区法院
2021年1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