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桥新村小区整体环境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板桥新村小区整体环境提升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鼓楼区君临国际广场B幢17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月1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JSBD-CS-202106012
1.2项目名称:板桥新村小区整体环境提升改造项目
1.3项目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
1.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5预算金额:***万元
1.6最高限价:***万元
1.7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板桥街道振兴路板桥新村小区内。项目主要对板桥新村小区进行整体环境提升改造,内容包括:路面工程、楼梯间墙面出新工程、机动车停车位出新、非机动车停车棚出新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1.8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1.9本项目是否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否。
1.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原件备查);
(2)供应商拟派具有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原件备查);
(3)供应商须提供其与项目经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供应商为项目经理缴纳的近半年(2021年02月至2021年07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经理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4)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规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2.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的供应商;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中载明的诚信指数为零分的。
(5)如本项目接收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5供应商需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1)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之一,供应商需每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先登录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单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在线打印时间要求:必须是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南京鼓楼区君临国际广场B幢1703室
3.3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授权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并提供供应商有效经营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2.3特定资格条件内容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电子扫描件发至邮箱26******2@qq.com),供应商资料提交齐全后购买磋商文件。(注:疫情期间资料可以邮寄,现场报名需持有苏康码绿码,具体详情需提前电话咨询:吴工1391****101)
3.4响应文件服务费: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线下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2年1月12日14时30分;
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月12日15时00分。
4.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不接受传真、邮寄):南京鼓楼区君临国际广场B幢1703室,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要求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4.3纸质响应文件一式 叁 份(正本 壹 份、副本 贰 份),电子版响应文件 壹 份,U盘。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开启
5.1时间:2022年1月1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南京鼓楼区君临国际广场B幢17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
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
7.2公告媒体
(1)本采购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2)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3)对采购项目的技术及需求问题,请向采购人联系人咨询。
7.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5)信息安全产品政策
(6)进口产品政策
(7)投标担保政策
7.4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7.5响应文件提交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出席。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板桥街道办事处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板桥街道振兴路59号
联系人: 叶科
联系方式:1836****567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省标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鼓楼区君临国际广场B幢1703室
联系方式:1776****350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1776****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