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越溪街道办事处关于执法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磋商采购公告

2021-12-30 12:00:00
  • 公开招标公告
  • 竞争性磋商
  • JSHR2021-WZ-C-008-A(二)
  • 江苏省
  • 金融机构
  • 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沈阳阳
  • 预算***万元
  • 中标***万元
  •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越溪街道办事处
  • 0512-66******

项目概况 执法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1月2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JSHR2021-WZ-C-00***-A

(二)项目名称:执法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预算:玖拾肆万叁仟贰佰圆整(943,200.00元整)

(五)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越溪街道综合执法局每日早餐就餐人数***0人,用餐标准***元/人;中餐就餐人数***0人,用餐标准1***/人:晚餐就餐人数30人,用餐标准1***/人。

2、配送食材包括:越溪街道综合执法局食堂所需的油、面、米、鸡、鸭、肉、时蔬、水果、调料等。 

3、质量标准:

1)大米配送标准:二年内新大米(国标一级),必须符合GB1354-2009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或“SC食品生产许可证”。

2)面粉配送标准:面粉级别为特一级,必须符合GB1355-19***6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或“SC食品生产许可证”。

3)食用油配送标准:非转基因食用油,每桶5升左右,必须符合GB2716-2005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并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或“SC食品生产许可证”。

4)猪肉配送标准:使用冷鲜肉品牌产品,猪肉质量必须符合GB9959.1-2001标准,主要产品包括大排、肉丝、肉片、方肉、小排、肉酱、猪蹄、鲜猪肝等。其中排肉是指无骨腿肉和无骨夹心肉,其中腿肉要求剔除大股骨,夹心肉要求割除下懒肉,整方供应,并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配送所需的生猪应由规模养殖场提供经农业部门检测、检疫合格的鲜活健康猪源,经定点屠宰厂屠宰加工并检验合格;配送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不得与其他货物混装,防止肉品二次污染。

5)家禽冻品(鸡腿、鸡翅等)质量要求:配送单位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

6)豆制品质量要求:发酵性豆制品必须符合GB2712-2003标准,非发酵豆制品必须符合GBT 22106-200***标准、GB2711-2003非发酵性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对豆制品的有关安全健康指标符合国家规定,并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7)水产品质量要求:必须符合GB2733-2005《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 GB10132-2005《鱼糜制品卫生标准》、GB10133-2005《水产调味品卫生标准》、GB10136-2005《腌制生食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GB10144-2005《动物性水产干制品卫生标准》、GB19643-2005《藻类制品卫生标准》等。产品的感观、安全、卫生、稳定性等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无公害蔬菜质量要求:必须符合GB1***406.1-2001 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对蔬菜中有害物质严格控制在标准规定范围之内。

9)调味品质量要求:食用盐必须符合GB5461-2000标准,酱油必须符合GB 1***1***6-2000标准,味精必须符合GB2720-2015标准,生粉(淀粉制品)必须符合GB2713-2015标准,食糖必须符合GB13104-2014卫生标准,食醋必须符合GB/T1***623-2011标准,酿造食醋必须符合GB1***1***7-2000标准。

10)鲜蛋质量要求:鸡蛋等新鲜蛋类必须符合GB2749-2015标准。

11)乳制品质量要求:必须符合GB/12693-2010标准。

12)水果质量要求:必须符合GB/T23351-2009标准。

4、食材检测要求:

1)肉类(含家禽、鱼、肉、冷鲜肉及冷冻肉等)、豆制品、调味品、食用油必须使用品牌产品,即由所处经营领域中有较高知名度与美誉度的大型企业提供,其产品可以追根溯源。

2)每次配送的食材均需提供相关的检测报告或检验合格证。

3)采购单位将委托权威部门定期对配送单位提供的食材进行抽样检测,如检测发现质量问题,由配送单位承担检测费用及相关责任。

(六)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终止条件为服务期限截止或合同签订后累计完成金额达到本项目采购预算(二者中以先到者为准)。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1、CA办理

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4)注册咨询电话:0512-69******,CA办理咨询电话:0512-***1******。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新)”—“供应商”。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并加盖印章,并扫描上传报名确认单。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供应商报名成功的日期即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如对本项目提出质疑必须同时提供网上报名确认单,否则视为不具备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217日,只有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磋商活动。

4、供应商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1)交易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电话:1391****964,客服QQ:75******4、***64******;

2)CA签章使用问题咨询电话:40******00,客服QQ:32******93、2296439417; 

3)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咨询电话:0512-69******,信息管理部咨询电话:0512-69******。

(二)供应商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报名供应商确认报名后需自行从报名系统里面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代理机构不再收取报名费或资料成本费。

(三)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21月21日1330分(北京时间)

2、电子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注: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加密上传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五、响应文件开启及磋商时间

1、时间:20221月21日13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注:供应商应携带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CA证书至磋商现场解密,并预留足够时间排队等待。代理机构对报名成功的供应商进行CA解密,接收供应商CA证书截止时间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正确的CA证书,未能完成现场解密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

4、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越溪街道办事处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街道吴山街西2号

联系人:沈阳阳

联系方式:1515****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金枫路216号东创科技园D幢6楼

联系人:韩珍、沈国

联系电话:0512-66******-***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珍、沈国

联系电话:0512-66******-***03

                          

                      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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