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中学校园监控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盐城中学校园监控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月2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JYZBF2112-30
2.项目名称:盐城中学校园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万元;
6.采购需求:盐城中学校园监控系统采购;详见项目技术需求。
7.供货时间及地点:30日历天(供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在招人指定地点完成所需货物的采购、供应、运输、安装等相关伴随服务,并通过采购人的验收。具体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响应文件中投标人需提供官网截图。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授权代表应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人为其2021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一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上级文件有规定免交、缓交的除外。(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须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以下第2种方式中的第(2)条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4.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4.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2)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30%,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60%(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30%,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60%(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三、获取文件
截止时间:2022年1月7日18:00
地点:盐城市盐马路清华园1幢305室
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概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月2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盐城市教育局117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因疫情防控需要,为确保校园安全,投标人进入开标场地时应服从下列疫情防控措施:
1.投标前14天内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人员,以及与密切接触者接触的次密切接触者,一律不得进校。
2.投标前14天内接触过境外归国人员(未解除隔离的),按次密切接触者处置,一律不得进校。
3.投标前14天内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开标前一日权威发布的疫情风险等级区域划分为依据)旅居史的人员,一律不得进校。
4.投标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其他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能够出示包括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健康码。
5.投标前14天内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人员,经当地医院就诊治疗,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并在身体康复后,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能够出示包括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健康码。各投标人预留好相应时间,配合做好上述管控措施。
6.投标人未如实报告个人信息,承担相应责任和法律后果,引发问题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
请各投标人预留好相应时间,配合做好上述管控措施。
(二)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
(三)投标人需提前自行进行现场勘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盐城中学
地 址:江苏省盐城中学校园内(盐城市解放南路199号)
联 系 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1896****7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华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盐马路清华园1幢305室
联 系 人:周工
联系电话:1536****9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老师
电 话:1333****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