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苏州高新区“易丢丢”平台运营及可回收物收运系统运营服务项目磋商采购公告

2021-12-31 12:00:00
  • 公开招标公告
  • 竞争性磋商
  • SZCJ2021-N-C-016号
  • 江苏省
  • 司法机关
  •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朱晓芹
  • 预算***万元
  •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市管理局
  • 0512-67****** 1391****9644 0512-68******

项目概况

苏州高新区“易丢丢”平台运营及可回收物收运系统运营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月13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CJ2021-N-C-016号

项目名称:苏州高新区“易丢丢”平台运营及可回收物收运系统运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00)

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00)

采购需求:本项目招标内容为苏州高新区可回收物收运系统运营和“易丢丢”平台运营配套服务项目,响应单位应切合苏州高新区地域特色,以苏州高新区居民作为覆盖主体,提供针对苏州高新区“互联网+垃圾分类(易丢丢)”平台运营和可回收物回收网点系统运营服务,多方面推进可回收物再利用宣传工作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加强苏州高新区可回收物再利用的力度,形成浓厚的社会宣传氛围,以调动苏州高新区广大居民参与可回收物再利用积极性和落实国家及地方关于可回收物再利用相关政策的实施,确保苏州高新区区域内分拣中心的再生资源数据接入苏州市垃圾分类综合管理平台,全年不低于40000吨,“易丢丢”平台全年成交单量不低于10000单,接单率、24小时成交率不低于95%。

合同履行期限:12个自然月,具体起止期限根据合同约定。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采购人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月10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申领CA证书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登录”―“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登录”―“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2)CA办理及咨询:0512-81876166

3)交易系统维护:

客服qq:751281184,864274166

咨询电话:1391****964

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报名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自行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会自动提供本项目采购文件以供供应商下载,供应商报名成功的日期即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按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月13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五楼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具体见服务大厅显示屏)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月13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五楼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具体见服务大厅显示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疫情防控期间必须要进行采购的理由:根据项目工作计划,迫切需要尽快开展采购工作,需在疫情期间正常开展此项目的采购活动,确保项目按时顺利完成。请各磋商响应单位做好疫情防护工作。

2、疫情期间投标特别说明:为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各响应单位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时配合防疫工作人员核对苏康码、接受量体温等检查工作,请各响应单位预留接受防疫检查时间,不至于影响本项目的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其他疫情期间投标规定按照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规定执行。从中高风险地区过来的人员需在苏州本地做两次核酸检测,两次核酸检测的至少间隔24小时,持有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才可以自由有序流动。具体按照疫情最新相关规定为准。

3、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4、苏州高新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0512-6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苏州高新区科普路58号

联系电话:0512-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系 人:朱晓芹    潘莉莉   路丽丽   庄天扬

联系方式:0512-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晓芹    潘莉莉   路丽丽   庄天扬

电  话:0512-68******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