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外包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001-2021-39985
项目名称: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服务 | 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外包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实际签订期限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所属期为2021年6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2)2021年6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对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需延缴或缓缴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可按各地有关政策实施,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有关政策文件)。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0年度财务报表,或2021年6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详见投标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详见投标承诺函。
6)信用记录: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投标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外包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外包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必须取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备案回执。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25日至2021年09月0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9月15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清远市弘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三十二号汇景名居B幢1402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1126/index.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1128/index.html。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一)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903/index.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908/index.html。
(三)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四)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68号
联系方式:0763-3******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清远市弘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三十二号汇景名居B幢1402号
联系方式:076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思广
电 话:0763-3******
清远市弘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