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汤川乡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及溪坪、香林、胡厝、岳溪、珠峰5个村庄规划(含测绘)服务类采购项目
尤溪县汤川乡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及溪坪、香林、胡厝、岳溪、珠峰5个村庄规划(含测绘)服务类采购项目合同公告(合同包[350426]HJFJ[GK]2021008_1_91350000MA3478NL4A_6341)
一、合同编号:[350426]HJFJ[GK]2021008_1_91350000MA3478NL4A_6341
二、合同名称:尤溪县汤川乡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及溪坪、香林、胡厝、岳溪、珠峰5个村庄规划(含测绘)服务类采购项目(合同包[350426]HJFJ[GK]2021008_1_91350000MA3478NL4A_6341)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350426]HJFJ[GK]2021008
四、项目名称:尤溪县汤川乡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及溪坪、香林、胡厝、岳溪、珠峰5个村庄规划(含测绘)服务类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尤溪县汤川乡人民政府
地 址:尤溪县汤川乡龙翔街1号
联系方式:1359****557
供应商(乙方):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通湖路188号
联系方式:0591-87******
六、合同主要信息
货物类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产地类型 | 规格型号 | 产品属性 |
| {{:map.catalogueCode}} | {{:map.catalogueNo}} - {{:map.catalogueName}} | {{:map.detailProjectName}} | {{:map.brand}} | {{:map.num}}({{:map.unit}}) | {{:map.price}} | {{:map.totalMoney}} | {{if map.ifimport=="Y"}}进口{{else}}国内{{/if}} | {{:map.model}} | {{:map.productProperty}} |
服务类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C1301 -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本次规划范围为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及测绘三个层面。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1.为保障国土空间规划成果质量,需至少召开1-2次专题研讨会,1次专家评审会,不定期召开阶段性汇报会。2.研究期间,采购人可依据工作需要,要求中标人及时修改、汇报、提交成果。 | 1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
工程类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 {{:map.catalogueCode}} | {{:map.catalogueNo}} - {{:map.catalogueName}} | {{:map.detailProjectName}} | {{:map.worksRange}} | {{:map.serviceDate}} | {{:map.pm}} | {{:map.certificateInfo}} | {{:map.totalMoney}} |
合同总金额:¥***
履约期限: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交付时间具体以国家政策文件规定为准、村庄规划交付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前
履约地点: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01-11
九、其他补充事宜:15.5.1、交付设计文件工作进度及时间节点安排: 15.5.1.1、调研后30天后,交付6份初步方案稿;15.5.1.2、初稿后30天后,交付6份征求意见稿;15.5.1.3、规划初步方案稿经发包人确认后30日内,交付6份专家评审稿;15.5.1.4、专家评审稿经发包人确认后15日内,交付6份规划成果稿(含光盘电子档1份)。15.5.1.5、以上时间安排不包括方案讨论及等待发包人回复意见的时间。发包人应在设计人提交相应规划成果后10日内予以确认,逾期则视为设计人提交的相应设计成果已经发包人确认。各阶段工作开始时间以上一阶段的会议纪要或确认函为准。发包人提交的资料延迟,则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时间相应顺延。15.5.1.6、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本合同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15.5.2、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 15.5.3、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双方友好协商另行支付费用。 15.5.4、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15.5.5、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5.5.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