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高县学园路49号1栋办公楼和3套宿舍对外招租(5年)
2021-12-30 12:00:00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高县学园路49号1栋办公楼和3套宿舍对外招租(5年)
[2021-12-30]
| 项目编号: | JX2021RP00180 | ||
| 项目名称: | 上高县学园路49号1栋办公楼和3套宿舍对外招租(5年) | ||
| 标的名称: |
上高县学园路49号3套宿舍整体对外招租(5年)(出租底价:1.441000万元/年); 上高县学园路49号1栋办公楼对外招租(5年)(出租底价:4.8594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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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1-12-30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2-01-07 | ||
| 延期处理方式: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少于等于(1)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0)个周期 | ||
| 项目简介: | 上高县学园路49号3套宿舍整体对外招租(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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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挂牌出租标的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天平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赣天平房估字【2021】第080261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2.标的新旧、质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租赁,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出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面积、规格等以实际交付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勘察、核实,明确本次出租标的状况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意向承租方应事先考察,意向承租方报名提交承租申请后,则视为对挂牌标的现状及相关一切交易风险已充分知悉,并接受所有挂牌条件。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出租方有权终结交易,并重新挂牌处置标的。因承租方反悔违约给出租方造成损失,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有权继续追偿。 3.签署租赁合同时,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房屋租赁押金,押金为人民币1000元,出租方收取押金后向承租方开具收款凭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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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租赁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出租方联系方式:赖女士,1397****388。 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在信息披露期间应自行前往标的进行现场探勘,了解标的现状及瑕疵。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标的完成了现场踏勘、对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无。 4.【合同签订时间】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5.【交易税费】 (1)本次租赁所涉及政府税费的,按有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2)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且仅有一家的,按租赁期内五年租赁总价的0.45%收取协议交易服务费,最低收费不低于900.00元,由承租方承担;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承租方除按前述规定承担协议交易服务费外,还需按租赁期内五年租赁总价的1.25%承担竞价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最低收费不低于900元。费用承担方应在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6.【交付】首期租金、押金、交易服务费支付完毕,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出租方将标的交付给承租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7.【清场责任】由承租方负责清场及清场发生的费用,出租方予以配合。 8.【报名方式】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租资格。 9.【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10.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房屋租赁合同(办公楼)》、《房屋租赁合同(宿舍)》。 | ||
| 联系方式: |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址:www.jxcq.org 联系人:胡女士、万先生 联系电话:0791-88******、0791-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