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北京智明星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2021-12-29 12:00:00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北京智明星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2021-12-29]
| 项目编号: | JX2021ZZ00011 | ||
| 项目名称: | 北京智明星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 ||
| 标的名称: |
北京智明星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项目(拟公开募集资金总额:0.00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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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1-12-29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2-03-01 | ||
| 延期处理方式: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少于等于(null)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0)个周期 | ||
| 项目简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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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为意向投资方对增资企业实施尽职调查期间,增资企业对意向投资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增资企业根据工作需要对意向投资方实施反向尽职调查的,意向投资方应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意向投资方提交报名资料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视为意向投资方对包括但不限于增资企业现状、增资扩股方案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同意接受,且自愿承担除因增资企业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增资企业员工持股平台(第一阶段)拟同步参与增资,持股股份数不超过211.6622万股,自江西省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出具同意智明星通混改及员工持股的批复文件后开始实施,第二阶段员工持股为预留股份(本次员工持股总量在第一阶段实施完毕后的剩余部分),股份数不低于787.2388万股,自江西省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出具同意智明星通混改及员工持股的批复文件后三年内分批实施。增资企业第一阶段员工持股具体认购股份数以实际成交结果为准。 4.增资企业原股东不参与本次增资。 5.资产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过渡期间损益由增资企业原股东享有或承担。计算上述过渡期间损益或者其它财务数据时,系指自评估基准日(不包括基准日当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上月月末的期间。 6.本项目增资扩股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增资企业所有。 7.其他重大信息详见增资企业资产评估报告中特别事项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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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资条件: | 1.本次增资扩股只接受货币投资,不接受股权等非货币资产投资。 2.意向投资方原则上不得以联合体形式投资,不得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者其他持股方面的利益安排,报名时需做出书面承诺。 3.意向投资方需在增资公告截止日17:00前向省产交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并同时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达增资公告中省产交所指定专用账户时间为准),交易保证金为意向投资方拟投资金额的5%;逾期未交纳的,视为放弃投资认购资格。 4.意向投资方应在收到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的书面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公告及增资扩股方案与增资企业及员工持股平台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增资协议,增资协议的签订及投资价款的支付具体按照新三板的要求执行。如合格意向投资方未按增资企业及省产交所制定的遴选规则参与遴选,或经遴选确定的投资方未按要求与增资企业及员工持股平台签订增资协议,或未按要求支付相关款项的,则增资企业有权将投资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省产交所相关费用后不予返还,同时取消其投资资格。 5.意向投资方须就以下内容进行书面承诺:已自行对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构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投资方的资格,自行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增资认购,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与损失。 6.各意向投资方应遵守其书面承诺,遵守增资扩股方案及省产交所确定的规则,否则增资企业有权将投资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省产交所相关费用后不予返还,同时取消其投资资格。 7.本次增资扩股过程中所涉及的信息披露服务费和咨询顾问服务费由增资企业承担;增资交易服务费由增资企业及员工持股平台和投资方各自承担,需在增资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纳;权证变更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均由增资企业承担。 | ||
| 联系方式: |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址:www.jxcq.org 联系人:舒女士、郑先生 联系电话:0791-88******、0791-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