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旧机动车转让
2021-12-24 12:00:00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旧机动车转让
[2021-12-24]
| 项目编号: | JX2021PK00111C1 | ||
| 项目名称: | 旧机动车转让 | ||
| 标的名称: |
赣E33F33江铃驭胜S350(2014款)旧机动车转让(转让底价:5.22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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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1-12-24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2-01-05 | ||
| 项目简介: | 赣E33F33江铃驭胜S350(2014款)旧机动车转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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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上饶市华信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华信评报(2021)第167号]。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状况、性能等均以交付时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具体交付资产以现场交付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车辆由于长期停放,车辆在评估时未能发动,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可能遗失或无法取得。车辆还可能存在油箱无油、电瓶无电、轮胎无气、不能启动、轮胎规格不符等情况,受让方在提车时遇到上述情况,由受让方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4.本次转让的车辆通过法院裁定的方式取得(执行裁定书:(2020)赣1128执1257号之三),但未办理车辆过户登记,所以本次转让标的需进行两次过户登记,两次过户登记所产生的所有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5.本次拍卖不包含车牌,车辆过户、提档的所有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并承担办理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脱检及违章罚款、脱检及违章扣分、缴纳车辆保险、补检车辆、车辆购置税、托运、维修、补办证件等),转让方协助提供相关材料。车辆一经拍卖成交,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车退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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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本次拍卖标的物无优先竞买权。 4.【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不成交;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5.【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6.【交易税费】 (1)本次转让所涉及的税赋、交易服务费承担: 受让方承担。依据《拍卖法》规则,拍卖佣金由受让方负责承担。 (2)费用承担方应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_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7.【交付】合同签订之日起_10_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付清全部应付款项,转让方将标的交付给受让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8.【报名登记】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期内,通过江西省产权交易平台(http://cqjy.jxcq.org:8088/)完成该项目的报名登记。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期内, 通过交易系统提交认可、接受转让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22年1月5日17时前。 9.【拍卖手续办理】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 拍卖手续办理地址: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或江西省新洲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 联系电话:0793-8******、1590****053、1390****355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0793-8300868 10.【保证金账户】意向受让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帐 号:203103090000002468 开户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 11.【拍卖时间与地点】 拍卖时间:2022年1月7日15时 拍卖地点:上饶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 ||
| 联系方式: |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址:www.jxcq.org 联系人: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 联系电话:079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