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东华理工大学抚州本部学校大门南侧A1-6商铺对外出租(1年)
2021-12-23 12:00:00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东华理工大学抚州本部学校大门南侧A1-6商铺对外出租(1年)
[2021-12-23]
| 项目编号: | JX2021ZL00236 | ||
| 项目名称: | 东华理工大学抚州本部学校大门南侧A1-6商铺对外出租(1年) | ||
| 标的名称: |
东华理工大学抚州本部学校大门南侧A1-6商铺对外出租(1年)(出租底价:37.397000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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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1-12-23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1-12-30 | ||
| 延期处理方式: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少于等于(1)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0)个周期 | ||
| 项目简介: | 标的为东华理工大学抚州本部学校大门南侧A1-6商铺,面积为304平方米,租期为1年。经营项目:银行业务。该商铺现租赁合同将于2021年12月31日到期。该商铺未办理产权登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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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的未办理产权登记。2.标的现租赁合同将于2021年12月31日到期。3.标的新旧、质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租赁。本次招租不包含现有装修,现有装修存在受损、毁损的可能,以交付时的房屋状况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出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面积、规格等以实际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出租标的状况和可能存在的瑕疵,现场查勘联系人:何女士1370****833。 4.租赁场地不得转租、转让、转借及调换。5.承租方如需对商铺进行装修,首先必须征得出租方同意,并办理政府规定的装修施工相关证件,费用自理,其装修设计图纸必须经过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和出租方的批准,不得改变原有房屋结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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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租赁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就开具发票相关事宜向出租方咨询沟通,且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原承租户不放弃优先权。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合同签订】 承租方被确定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5.【交易税费】 (1)本次租赁所涉及政府税费的,按有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2)交易服务费: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且仅有一家的,按租赁总价(成交价)的0.45%收取协议交易服务费,最低收费不低于900.00元,由承租方承担;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承租方除按前述规定承担协议交易服务费外,还需按租赁总价(成交价)的1.25%承担竞价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最低收费不低于900元。费用承担方应在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 6.【交付】原合同到期且承租方签订合同,付清首期租金及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交付标的。 7.【清场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8.【报名方式】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租资格。9.【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 ||
| 联系方式: |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址:www.jxcq.org 联系人:戴先生、胡女士 联系电话:0791-88******、0791-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