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本级]新余和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新余市财政局采购2022-2024年新余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务用车政府采购保险定点项目(XYHX2021-G126)公开招标的变更公告
[新余市本级]新余和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新余市财政局采购2022-2024年新余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务用车政府采购保险定点项目(XYHX2021-G126)公开招标的变更公告
[2021-12-16]
新余和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新余市财政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2022-2024年新余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务用车政府采购保险定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经采购人确定,现对2021年12月10日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就有关事项变更如下:
1.第一章 投标邀请中“必须是有承保车险业务资质的县级以上分公司保险机构。”变更为“投标人需具有保监会(局)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业务范围包括财产保险或车损保险。(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投标授权书)”
2.第四部分、招标需求及服务要求中“1、全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公务用车纳入政府采购定点保险范围:1.1商业主险:机动车损失保险(按实际价值投保)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每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车上每座最高不超过10万元)1.2商业附加险:不计免赔率险 机动车损失保险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 1.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纳入定点保险范围,但按交强险优惠幅度执行。注:以上六项为政府采购必须投保险种,其他险种由投保单位根据需要自行选择投保。折扣率与上述必保险种相同。”变更为“1、全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公务用车纳入政府采购定点保险范围:1.1商业主险:机动车损失保险(按实际价值投保)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每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车上每座最高不超过10万元)1.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纳入定点保险范围,但按交强险优惠幅度执行。注:以上四项为政府采购必须投保险种,其他险种由投保单位根据需要自行选择投保。”
3.公务用车政府采购定点保险报价一览表
按照招标文件中被保险车辆数量计算, (投报价人)对本次项目的报价如下表:
|
序号 |
上年度出险理赔次数 |
商业险折扣系数评定标准 (不含手续费) |
商业险折扣系数报价(≥商业险折扣系数评定标准 ,不含手续费) |
|
1 |
5次及以上 |
1.2750 |
|
|
2 |
4次 |
1.1156 |
|
|
3 |
3次 |
0.9563 |
|
|
4 |
2次 |
0.7969 |
|
|
5 |
1次 |
0.6375 |
|
|
6 |
新车 |
0.6375 |
|
|
7 |
上年未出险 |
0.5419 |
|
|
8 |
连续2年未出险 |
0.4463 |
|
|
9 |
连续3年未出险 |
0.3825 |
|
变更为:
按照招标文件中被保险车辆数量计算, (投报价人)对本次项目的报价如下表:
|
序号 |
保险种类 |
商业险自主定价系数 |
折扣报价 |
|
1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
全国统一标准 |
全国统一标准 |
|
2 |
商业险:机动车损失保险(按实际价值投保)、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每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车上每座最高不超过10 |
0.75 |
|
注;投标人商业险自主定价系数采用固定值为0.75;投标人折扣报价采用百分比报价,例如报价9折,则投标人折扣报价为90%。
此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变更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变更公告为准。
采购单位:新余市财政局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790-644071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余和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新余市长林路市机关三大院4栋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790-6******
邮箱地址:xinyuhexin@163.com
邮 编:338000
新余和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