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县乡水务一体化PPP建设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二次)93ZP2021D798

2022-02-24 10: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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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县乡水务一体化PPP建设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二次)93ZP2021D798

发布时间:2022-02-24 10:4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县乡水务一体化PPP建设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二次)资格预审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93ZP2021D7982.项目名称: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县乡水务一体化PPP建设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二次)3.采购人:纳雍县水务局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PPP模式)5.政府出资代表:纳雍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6.项目类型:市政工程—污水处理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8.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1)纳雍县人民政府决定实施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县乡水务一体化PPP建设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二次),并授权纳雍县水务局(以下亦称“采购人”)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及采购人。2)项目概况:详见实施方案;3)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共26个供水工程,总供水规模为43739m³/d;其中新建水厂城镇水厂24座,新建供水管网4511.79km;本项目共18个污水工程,新建污水处理厂18座,总规模为32600m³/d。新建污水收集管网308.97km;新建水库2座,新建山塘5座,整治山塘4座。新建供配水管网1544km4)项目运作方式:本项目由政府出资方代表与中标的社会资本方共同组建项目公司。政府出资方代表(纳雍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占股为20%,中标的社会资本方占股比例为80%,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暂定为32576.58万元,其中社会资本方出资26061.26万元;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模式,即在合作期限内,由项目公司负责对本项目进行投资、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等全过程管理,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项目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设施和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移交政府。5)合作期限:合作期25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22年。建设期从发出开工令之日起至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运营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后一日起至合作期限届满日。6)财务经济指标:本项目合作期内,现金流入455414.81万元,现金流出296046.38万元。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5.21%,财务净现值(税后)2915.06万元,投资回收期(税后)6.68年。7)采购数量:1批。8采购预算:***万元。9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由采购人依法组织资格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满足资格要求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申请人,即为合格申请人。合格申请人达到3家或3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招标活动下一环节;合格申请人不足3家的,由采购人调整招标方案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申请人仍不足3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基本资质条件:1.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供应商属于法人的提供合法有效的经法定审计机构审计的2018年度至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部分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供应商或因成立时间不足而未出具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投标供应商近1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近1个月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应提供2021年度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证为证明材料;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作为投标人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报价。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包括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包括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应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当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一时间);以上截图应清晰可辩,应为包含网页地址和网站版权信息的完整截图。并承诺本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和分包。1.2.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成员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1.2.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责任及权利义务,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中与采购人的联络工作;1.2.3联合体各方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被有关部门通报在招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1.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1.3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三、资格预审评审办法1.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进入下一阶段的采购程序。未参加和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得参与后续采购环节。2.实际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或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将重新组织资格预审。3.经重新资格预审后通过审查的合格申请人仍不够3家的,将依法变更采购方式。四、办理CA及网上传投标事宜1.电子密匙(CA)办理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格预审申请人可获知注册办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密钥的相关事宜,按交易中心要求办理供应商电子密钥(CA)后即可参加本代理机构组织采购项目的网上报名、下载资格预审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事项。2.办理电子密钥(CA)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联系人: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办理窗口联系电话(传真):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857-8******五、报名时间、方式、地点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报名并通过审核后才能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并取得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1.登录系统报名时间:2022012909:00时至2022022417:00时;2.《资格预审文件》及澄清与更正内容获取方式: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报名后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该网站及业务系统发出的澄清与更正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式:于报名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资格预审文件;4.参加投标询问或质疑联系方式:申请人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当面一次性提交书面质疑文件并获取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质疑文件接收收据。六、保证金交纳1.资格预审保证金缴纳:1.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出具,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银行转账方式以外交纳保证金的需在《响应文件》中原件扫描上传)。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在2022022510:00时前从其基本账户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