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城南片龙腾路等路口交通信号灯、高清电子警察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的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022-02-24 10:42:12
  • 公开招标公告
  • 公开招标
  • LYBQGC2022-09)
  • 浙江省
  • 行政机关
  • 提出,逾期提出不予受理。
  • 通知60日内完成(施工中路段结合施工实际按采购方要求)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
  • 0570-7******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城南片龙腾路等路口交通信号灯、高清电子警察设备采购安装项目(项目编号:LYBQGC2022-09)

二、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内容

要求

采购限价

备注

1


道路交通信号灯、高清电子警察设备采购安装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35万


城南片龙腾路与开发大道1个十字路口及辅灯、龙腾路与S315路口2个丁字路口

工期:合同签订后且接到采购人通知 60日内完成(施工中路段结合施工实际按采购方要求)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不要求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或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或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4、投标人的特定条件: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到年03月0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将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07823057@qq.com并联系代理机构确认。供应商未提交报名资料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拒绝。在线获取,不提供纸质文件

招标文件工本费:无

五、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报名或获取采购文件的行为不能证明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注:报名时采购代理机构不作资格审查,只负责接受报名。各供应商的资格,最终根据响应文件决定。)

投标人营业执扫描件或网上截图;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书须明确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电话、传真等);

报名人身份证扫描件。

六、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03月16日09:00时整;

地点: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室2(龙游县龙翔路综合执法局西侧道路进100米,下同),逾期送达作无效处理。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03月16日09:00时整;

地点: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室2(龙游县龙翔路综合执法局西侧道路进100米,下同),投标人派代表参加。

八、质疑与答复

1.投标人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在2022年03月02日17:00时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提出不予受理。

2.采购文件的答疑、补充、修改等于2022年03月03日17:00时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布,请各投标人务必注意。

九、投标信息发布及下载网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十、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文件在资格审查时均不予以通过。

不良信用记录指: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v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在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曝光台”中被曝光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

十二、其他事项:

1.质疑和投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公告期限内报名的供应商可在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报名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公告期限外报名的供应商应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龙游博洽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投标人对龙游博洽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方投诉。

2.根据疫情防控需要

2.1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谢绝中高风险地区投标单位参与投标。

2.2限定参与人数要求,每家投标企业只委托一名人员参与现场投标。参与现场投标人员应当携带身份证等户籍证明原件,必须具有浙江省健康码(绿码),并对健康码(绿码)真实性负责,因投标人员未能提供浙江省健康码(绿码)或体温不正常(发烧)等现象的,谢绝进入开标场所,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现场投标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做好自身防护措施。进入门岗出示健康码(疫苗接种记录)、行程码,如果行程码带“*”号,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签署承诺书。请供应关注龙游县防疫信息,如有新标准则按新的执行,不另行公告。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龙游兴园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郑先生 0570-7******

地址:龙游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内

2.代理机构:龙游博洽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方女士1358****066

联系地址:龙游县龙洲街道太平西路554号

3.采购监管部门:龙游兴园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纪委

联系地址:龙游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内

龙游兴园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龙游博洽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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