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潼南分公司职工食堂业务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答疑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潼南分公司职工食堂业务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答疑通知如下:
质疑1: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自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此条要求明确是“自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是理解为不能自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就不能参与投标?税务局代开不行?
答:不能自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质疑2:招标文件资格要求“营业执照包含与本项目招标范围相适应的经营范围”,什么经营范围相适应本项目?按照“发改办法规〔2020〕727号”文件明确“不得以招标项目超出投标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为由认定其投标无效”,请问此条经营范围作何解释?
答:投标人经营范围须覆盖本项目的招标范围,具体以评标委员会评审为准。
注: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到以上内容的,均按本次答疑通知作相应修改,请各投标人知悉。
招标人: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潼南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航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2月24日
(2.24)潼南分公司职工食堂业务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答疑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