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平原示范区师寨镇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验收及工程复核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2-02-24 05: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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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1年平原示范区师寨镇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验收及工程复核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3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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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2022-02-9 | |||||||||||
| 2、项目名称:2021年平原示范区师寨镇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验收及工程复核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元 |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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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项目采购需求)。 | |||||||||||
|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1)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2)供应商须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测绘资质的专业范围必须含工程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测绘专业中级职称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近6个月以来企业为其缴纳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2年02月25日 至 2022年03月0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 | |||||||||||
| 3.方式:投标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 密钥,凭 CA 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磋商文件(.xxzf 格式)及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时间:2022年03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三开标室(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2年03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三开标室(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因报名时间与其他网站有差异,故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为准。 2、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供应商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在磋商结束前须一直保持在线状态,有磋商过程需要澄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二次或最后报价,均在系统内完成。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的《不见面开标手册》”。 4、监督部门:新乡平原示范区财政局0373-7553115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农业农村局 | |||||||||||
| 地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 | |||||||||||
| 联系人:温闰生 | |||||||||||
| 联系方式:1383****123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恒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与新中大道交叉口西北角新闻大厦 | |||||||||||
| 联系人:李佳缦 | |||||||||||
| 联系方式:1313****722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李佳缦 | |||||||||||
| 联系方式:1313****7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