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三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的委托***对食堂食材配送项目进行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采购编号: 浙三凌招2022-1005号
2.采购项目: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肉、禽、蛋、豆制品、面食、冰冻食品、海鲜、水产、蔬菜、水果、调味品及粮油等。
▲最高结算率:
序号 | 货物名称 | 最高结算率 |
1 | 肉类(非冰冻) | 90% |
2 | 禽(非冰冻)、蛋类 | 90% |
3 | 豆(含豆制品)、面食类 | 85% |
4 | 冰冻食品类 | 90% |
5 | 海鲜水产类 | 90% |
6 | 蔬菜类 | 80% |
7 | 水果类 | 90% |
8 | 调味品、粮油类 | 93% |
食材单价以当地当日市场价格***再按中标的结算率进行结算。
5.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3具有正规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件;经营服务范围符合食品配送要求;近三年内无食品安全事故;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6.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7.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2月24日-3月2日每天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还)***于开标当日与纸质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8.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⑴投标人介绍信及联系方式;
⑵营业执照副本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578-2******)。
9.招标文件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届满日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0.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3月16日9:00(北京时间)
1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丽水市和平路78号艾莱依工业园 2号楼7楼开标室
13.开标时间:2022年3月16日9:00(北京时间)
14.开标地点:丽水市和平路78号艾莱依工业园 2号楼7楼开标室
15. 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同时公布:
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
16.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联系人:王莹联系电话:0578- 2******
地址:丽水市经济开发区绿谷大道8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三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章陈杰联系电话:0578-2******传真:0578-2055250
地址:丽水市和平路78号艾莱依工业园 2号楼7楼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丽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吴先生、叶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8-2****** 传真:0578-2******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0号
17. 其他注意事项
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请各供应商严格遵守丽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并服从现场管理且按以下要求执行:
1)参与人员应当领取“丽水健康码”***红、黄码人员不得参与现场磋商活动。健康码获取方式:支付宝→城市服务→丽水健康码。
2)参与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全程佩戴口罩***进入代理公司自觉接受大楼物业人员体温检测及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情况。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1.5米)***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做好健康防护。
3)进出路线:供应商从大楼一楼正大门进入***登记、扫手机健康码、填写体温表格***电梯上7楼开标厅***按先后顺序固定分散就座***开标结束后原路返回。
4)如遇突发状况***按照“应急处置方案”执行。
采购人: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三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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