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精神病福利院食堂电缆改造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市精神病福利院食堂电缆改造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乌鲁木齐市南湖南路66号水清木华A0座10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3月07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BZB-2022-17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精神病福利院食堂电缆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长距离管道、通信和电力线路(电缆)铺设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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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范围包含本项目相关内容;2、有效的资质证书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3、项目负责人要求:贰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本单位注册;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且该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4、其他说明:(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2月24日 至 2022年03月02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南湖南路66号水清木华A0座10楼
方式: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本工程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进行核对。本次招标公证件不予承认。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3月07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南湖南路66号水清木华A0座10楼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3月07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南湖南路66号水清木华A0座10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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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精神病福利院
地址:乌鲁木齐市精神病福利院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西部工程项目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市水区南湖南路66号水清木华写字楼A0座10楼
联系方式:刘美玲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美玲
电 话: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