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第四次

2022-02-26 01:18:00
  • 磋商公告
  • 询价
  • JXZX-2021-ZC142-3
  • 江西省
  • 司法机关
  • 江西省朝旭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杨女士
  • 预算***万元
  • 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
  • 1817****270

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第四次

项目概况

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第四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3月10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ZX-2021-ZC142-3

项目名称: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第四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吉购2021F000529368安保服务采购项目11批***元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一年一签,共三年,采购人每年考核一次,通过后续签,如未通过,采购人可取消成交供应商成交资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1具备《保安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2月28日 08:30 至 2022年03月10日 09: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2年03月10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

五、开启:

2022年03月10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特别提醒: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开评标模式,相关操作流程见附件,因评标过程中二次报价需要使用电子签章,响应供应商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和 CA 锁(加密锁用于解密,主锁用于第二次报价签章,请供应商自行考虑这一因素,携带正确的CA 锁到开标现场开标并进行第二次报价)。 2、本项目电子评标中,二次报价时间为20分钟,20分钟内未完成二次报价的,视为放弃本轮报价,以前一轮报价作为评审价格。2)疫情期间参与采购活动特别事项:1、根据吉市管办字【2020】1号文件要求,请各供应商派一名响应供应商代表进入交易中心。进场人员须系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有流行病学史纳入医学观察的人员,红外线体温计监测体温不超过37.3℃,(省外供应商代表人员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必须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对于不符合以上条件人员,交易中心将拒绝其入场,情节严重的,报防疫部门依法处置)。2、自交易活动结束后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病例症状被医学观察或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为不影响各响应供应商投标,请响应供应商代表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提前到达交易中心,并积极配合交易中心及采购代理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3)重要事项1.响应文件制作的要求无需提供纸质文件,但电子版响应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否则视为无效投标,相关操作流程见附件。2.本次竞争性磋商保证金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1817****2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省朝旭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大道财贸大厦旁2层楼办公室101室

联系方式:079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7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