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环境卫生中心三江口清凉山垃圾转运站附属宣传展示馆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三江口清凉山垃圾转运站附属宣传展示馆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7号楼182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3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MY招【2021】046号
项目名称:三江口清凉山垃圾转运站附属宣传展示馆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福州市环境卫生中心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三江口清凉山垃圾转运站附属宣传展示馆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HMY招【2021】046号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①一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下表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明细 | 描述 |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 1、“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投标人: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 营业执照证明文件 | 1、投标人应为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0年或2021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需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帐户信息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 |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②特定条件:
| 明细 | 描述 |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合法有效的资质: (1)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③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6、报名
6.1报名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6.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在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报名,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2获取地点及方式:时间:2022年2月28日 至 2022年3月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7号楼1823室。)报名获取。
7.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电子版或纸质版),售后不退。
8、投标截止
8.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9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9、开标时间及地点:2022年3月22日 9 时30分,地点: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7号楼1823室)
注: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0、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采购人:福州市环境卫生中心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群众东路65号
联 系 人:林工
联系方法: 0591-83******
12、代理机构: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7号楼1823室
项目负责人联系方法:黄工、郭燕、黄身柯
邮箱:/
13、购买招标文件(办理报名手续)事宜
(1)购买招标文件事宜联系人:黄工、郭燕、黄身柯
联系电话:0591-88******、1585****286
电子信箱: /
(2)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A. 现场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事宜的投标人,可至我司办理书面报名登记。
14、开具发票事宜:
我公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供应商(除发票抬头为个人或政府部门等无税号单位外)购买招标文件若需开具发票,须提供与供应商公章一致的单位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若采用转账方式的,应在转账时备注供应商纳税人识别号(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若因未及时提供或提供错误信息造成的开票问题,我司概不承担责任(不提供换票或补票等服务)。
15、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
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将《退回保证金说明函》(含清晰准确的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另册制作一套并加盖公章装在一单独的信封内密封提交。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将合同原件(或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的复印件)及《退回保证金说明函》(含清晰准确的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送至或邮寄至我司退回保证金(不接收传真件)。否则由此造成投标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的,我司概不承担责任。
★16、关于投标人名称: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应与购买招标文件(办理报名手续)登记的单位名称完全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我司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出账账户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附1:账户信息
| 投标保证金账户 |
| 开户名称: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晋安支行 |
| 银行账号:1402****19******820 |
| 特别提示 |
| 1、请投标人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 1 | 1-1 | 三江口清凉山垃圾转运站附属宣传展示馆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 1项 | *** | *** | 16000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合法有效的资质: (1)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2月28日 至 2022年03月0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7号楼1823室。)
方式:时间:2022年2月28日 至 2022年3月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7号楼1823室。)报名获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3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3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7号楼182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环境卫生中心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群众东路65号
联系方式:林工 0591-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7号楼1823室
联系方式:黄工、郭燕、黄身柯 0591-88******、1585****2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郭燕、黄身柯
电 话: 0591-88******、1585****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