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宁国市2022年河沥溪街道自然村通硬化路和联网路工程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2-02-28 12:00:00
  • 成交公告
  • 其他采购方式
  • NGS-CG-TP-2022010
  • 安徽省
  • 行政机关
  • 安徽恒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罗先生
  • 中标***万元
  • 宁国市河沥溪街道办事处
  • 1879****978

一、项目编号:NGS-CG-TP-2022010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2022年河沥溪街道自然村通硬化路和联网路工程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宁国市路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宁国市港口生态工业园区经六路

成交金额:***.09

四、主要标的信息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江凌李昌奇汪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金额:人民币1753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河沥溪街道办事处、安徽恒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高桥路28号、宁国市青龙西路金山维也纳�q名郡1幢1012室,联系电话:1821****786、1879****978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宁国市河沥溪街道办事处

   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高桥路28号

联系方式:先生、1879****9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恒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宁国市青龙西路金山维也纳�q名郡1幢1012室

联系方式:刘先生、1821****7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先生、刘先生

电话:1879****9781821****786

十、附件

1、竞争性谈判文件(定稿).pdf

2、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3、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4、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pdf

5、最后报价书.pdf

宁国市河沥溪街道办事处       安徽恒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