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财政局2022-2023年度余姚市公务出行用车服务项目定点入围公告
余姚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余姚市财政局的委托就《2022-2023年度余姚市公务出行用车服务项目》供应商进行征集。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
子包 | 采购内容 | 服务年限 |
一 | 公务出行用车服务【***座(含)以下,不含驾驶服务】 | 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
二 | 公务出行用车服务【电动车***座(含)以下,不含驾驶服务】 | |
三 | 公务出行包车服务【***座(不含)以上,含驾驶服务】 |
供应商可选择上述一个或全部子包进行响应。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参与申报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合格响应方的特定条件:
子包一、子包二: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事业法人等各类所有制企业及机构;分公司具有执业备案或执业资格的,以总公司名义响应,总公司同时提供本项目授权分公司的业务委托书)。
(2)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许可(备案)证明。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子包三: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事业法人等各类所有制企业及机构;分公司具有执业备案或执业资格的,以总公司名义响应,总公司同时提供本项目授权分公司的业务委托书)。
(2)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包车客运),驾驶员应具有有效的《从业资格证》,完成新冠疫苗接种,且无违法犯罪记录;响应车辆具有《道路运输证》。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以上用于证明的材料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汽车租赁备案许可证》、《道路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等)(加盖公章)必须提供。
说明:
原经批准成立的为党政机关提供公车服务的专属机构不受以上资格条件限制。
三、供应商须对《承诺入围文件》做出响应承诺。《承诺入围文件》见公告附件。
四、文件提交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1、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3月22日(周二)上午***:00(当天提交)
2、提交地点:余姚市南雷大厦附楼四楼开标室(三),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
3、联系人:徐晟晟 联系电话:62******
五、申报时须提供的资料(提供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各一份,按要求加盖公章):
内容按《承诺入围文件》制作
六、入驻、交易
供应商须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并在协议签订后入驻“浙江省政采云网上服务市场”。相关入驻、服务流程按政采云相关规则执行,实施范围以相关部门发文为准。
七、签订协议
经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供应商(本次审查,允许供应商在评审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澄清、说明等补充材料。),签订《2022-2023年度余姚市公务出行用车服务项目协议》。合同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至2023年12月31日。若有特殊情况合同期限可以适当延长、缩短或中止。
八、相关网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
余姚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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