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南县人民检察院630KVA配电增容工程
2020-03-30 12:00:00
阜南县人民检察院630KVA配电增容工程
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等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阜南县人民检察院 ;
二、采购人地址:安徽省阜南县陶子河路与南阳大道交叉口向东300米 ;
三、采购人联系电话:史晓光 联系电话:1*********60;
四、采购项目名称:阜南县人民检察院630KVA配电增容工程
五、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配电增容工程
六、采购预算金额:***万 元;
七、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专业性强具有相应资质且符合长期及时服务的供应商仅安徽三环电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阜南分公司一家,且原施工单位为安徽三环电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阜南分公司。
八、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安徽三环电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阜南分公司
九、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阜南县鹿城镇陶子河路西侧;
十、专家论证意见:经专家评审认为阜南县人民检察院的配电工程原安徽三环电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阜南分公司施工有 利于本次改造工程前后对接连接,且选择安徽三环电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阜南分公司有利于本地化服务,方便以后维护和保养。
因此,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可行。
十一、论证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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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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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红梅 |
阜阳市园林局 |
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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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传坤 |
阜阳供电公司 |
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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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义 |
阜南县人民检察院 |
业主单位 |
十二、公示期限:2020年3月30 日至2020年4月7日,(注:必须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公示期限从公示开始日开始日期次日算起)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意义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的形式向阜南县人民检察院(采购人地址:安徽省阜南县陶子河路与南阳大道交叉口向东300米,联系电话:1*********60)反应,同时抄送阜南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联系电话:0558-6******)。如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将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阜南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 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