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专项业务项目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公示
妇幼保健专项业务 项目
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及《安徽省省级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财购[2015]560号)的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 采购人名称: 安徽省妇女儿童保健中心 ;
二、 采购人地址: 合肥市永红路38号 ;
三、 采购人联系电话: 0551-62******、62814497 ;
四、 采购项目名称: 妇幼保健专项业务 ;
五、 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因苯丙酮尿症患儿需常年食用特殊的无苯丙氨酸食品;
六、 采购预算金额: *** 万元;
七、 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苯丙酮尿症是一种常染色体隐性遗传代谢疾病,患儿出生后即不能进食正常儿童食物,否则会造成不可逆性脑损伤,成为智障儿童,因此,患儿须常年食用特殊的无苯丙氨酸食品,且提倡终身治疗。2015年,本单位曾按照相关程序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3次公开招标采购和1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均因符合条件的投标厂家不足而流标。最终在公示无异议的基础上,以单一来源方式完成采购。根据符合条件的此类食品生产厂家有限的实际情况,且患儿常年食用特定品牌的无苯丙氨酸食品,口味已经形成,为确保治疗的持续性和有效性,2020年继续拟定上海津佳食品有限公司为此次苯丙酮尿症患儿专用无苯丙氨酸食品采购唯一供应商。;
八、 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上海津佳食品有限公司;
九、 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车墩镇泖亭路201号2幢;
十、 专家论证意见(预算金额达200万元以上项目需提供,未达到200万元项目可不提供): 预算金额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十一、 专家名单、工作单位、职称: 无专家论证;
十二、公示期限:2020-03-16至2020-03-24;(注:必须为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公示期限从公示开始日期次日算起)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 安徽省妇女儿童保健中心 反映,同时抄送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地址:合肥市阜南西路238号;联系电话:0551-68******)。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安徽省妇女儿童保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