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白湖监狱管理分局罪犯食堂大米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征求意见公示

2020-03-11 12:00:00
  • 其他公示
  • 单一来源
  • 安徽省
  • 行政机关
  • 预算***万元
  • 安徽省白湖监狱管理分局
  • 0551-87******

安徽省白湖监狱管理分局罪犯食堂大米采购项目 项目

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及《安徽省省级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财购[2015]560号)的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 采购人名称: 安徽省白湖监狱管理分局

二、 采购人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白湖监狱管理分局

三、 采购人联系电话: 0551-87******

四、 采购项目名称: 安徽省白湖监狱管理分局罪犯食堂大米采购项目

五、 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自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止,每三个月采购一次,分四批次采购。每批次采购量约为:二级籼米300吨,二级粳米300吨

六、 采购预算金额: *** 万元

七、 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白湖分局为全省最大的监狱单位,押犯规模大、在押人员多,每年需要采购大量的罪犯大米用于保障罪犯生活需要。为维持白湖监狱监管改造的稳定,必须有稳定的、规模较大的大米供应商,保证罪犯大米的保质、保量、稳定供应。 2、安徽省白湖农场米业有限公司隶属于安徽省白湖农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狱企业,规模大、实力强,具有足够的生产、加工大米能力,先后被评为“安徽省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全国放心粮油示范加工企业”,完全有能力保障白湖分局罪犯大米的保质、保量、稳定供应。 3、为维护监狱的稳定,支持监狱企业的发展,依据政府采购财购【2014】2255号、财购【2015】560号等文件关于预留采购份额、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有关规定。

八、 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安徽省白湖农场米业有限公司

九、 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白湖镇

十、 专家论证意见(预算金额达200万元以上项目需提供,未达到200万元项目可不提供): 1、白湖分局为全省最大的监狱单位,押犯规模大、在押人员多,每年需要采购大量的罪犯大米用于保障罪犯生活需要。为维持白湖监狱监管改造的稳定,必须有稳定的、规模较大的大米供应商,保证罪犯大米的保质、保量、稳定供应。 2、安徽省白湖农场米业有限公司隶属于安徽省白湖农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狱企业,规模大、实力强,具有足够的生产、加工大米能力,先后被评为“安徽省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全国放心粮油示范加工企业”,完全有能力保障白湖分局罪犯大米的保质、保量、稳定供应。 3、为维护监狱的稳定,支持监狱企业的发展,依据政府采购财购【2014】2255号、财购【2015】560号等文件关于预留采购份额、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有关规定,建议按照单一来源方式从安徽省白湖农场米业有限公司采购罪犯大米,以保障白湖监狱罪犯大米的保质、保量、稳定供应。

十一、 专家名单、工作单位、职称: 郑 平 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研究员 季一顺 安徽省粮食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 站长 吴奇志 安徽省粮食行业协会 秘书长 郭 威 安徽省监狱局生卫处 主任科员

十二、公示期限:2020-03-12至2020-03-18;(注:必须为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公示期限从公示开始日期次日算起)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 安徽省白湖监狱管理分局 反映,同时抄送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地址:合肥市阜南西路238号;联系电话:0551-68******)。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安徽省白湖监狱管理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