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通用机场项目前期服务工作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及《安徽省省级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财购[2015]560号)的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采购人地址:绩溪县行政办公中心
三、采购人联系电话:周帅 0563-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人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五、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绩溪县华阳镇望徽路5号4楼
六、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章俊斌 0563-8******
七、采购项目名称:绩溪县通用机场项目前期服务工作
八、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绩溪县通用机场项目前期服务工作内容包括选址报告及批复、各阶段航行服务研究及批复、军地协议、可研报告及批复等相关服务。
九、采购预算金额:肆佰玖拾捌万元整(***.00元)
十、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经论证,专家一致认为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条件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十一、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安徽龙浩投资有限公司
十二、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蚌埠市涂山东路1717号金融中心A座15楼1510室
十三、专家论证意见:
1、安徽龙浩投资有限公司系龙浩集团全资子公司,该公司聚集来自军方、民航熟知机场项目报批流程和民航专业知识的人才,该公司已与安徽多个地方政府签订了合作协议,在机场前期工作有突出的专业优势、资源优势和项目推进经验,公司能够全程跟踪、协调、布局、推进机场前期工作,承接项目优势明显。
2、绩溪通用机场项目选址复杂、工作环节较多、难度大、耗时长,前期工作涉及军方、民航、地方政府各级主管部门等多方面审批以及立项报批的各类专项报告, 目前能够承接此项工作的综合服务商很少,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有利于压缩项目审批周期。
3、绩溪通用机场项目在向军方申报和协调过程中,需要涉及军方大量数据和资料,安全性、保密性较高,该公司能够承接此项服务,特别是协调、推进的单位具有唯一性。
十四、专家名单、工作单位、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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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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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湘宁 |
高级规划师 |
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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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中 |
高级经济师 |
绩溪县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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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院敏 |
经济师 |
绩溪县房地产管理局 |
十五、公示期限:2019年6月24日至2019年7月1日;(注:必须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公示期限从公示开始日期次日算起)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反映,同时抄送绩溪县财政局(地址:绩溪县华阳镇印潭路财政局5楼,联系电话:0563-8******,联系人:胡昊源)。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人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