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林业局2019年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公示

2019-04-01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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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林业局2019年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 项目

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及《安徽省省级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财购[2015]560号)的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 采购人名称: 省林业局

二、 采购人地址: 合肥市无为路53号

三、 采购人联系电话: 0551-626335***

四、 采购项目名称: 安徽省林业局2019年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

五、 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全省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和高质量的食用林产品质量分析报告;

六、 采购预算金额: *** 万元

七、 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是安徽省林业高科技开发中心[国家林草局经济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合肥)]是我省唯一一家专业从事食用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的机构,获得了原省质监局的资质认定和原国家林业局林业质检机构资质审查认可授权;二是该机构是唯一一家承担过国家林业行业抽检的检验检测机构,具有开展食用林产品质量监测的经历,积累了较为丰富的专门检测食用林产品的经验,检测能力和水平得到了原国家林业局的肯定今年还将承担国家林业行业抽检任务;三是该机构属于政府部门所有的检测机构,监测数据只提供给政府监管部门,可以确保检测数据的保密性和安全性;四是该机构拥有多名食用经济林栽培、管理方面的技术专家;另外,安徽省经济协会挂靠于安徽省林业高科技开发中心,协会集中了众多经济林栽培和管理方面的专家,熟悉省情林情和全省林业系统情况,有利于开展监测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在提供准确的检测数据的同时,还可以利用这方面的技术优势,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对策措施,指导生产者优化生产方式,采取适当的栽培管理措施,进一步提高林产品质量,从而为政府部门、为林业生产者提供附加的技术服务。

八、 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安徽省林业高科技开发中心[国家林草局经济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合肥)]

九、 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 合肥市合淮路68号

十、 专家论证意见(预算金额达200万元以上项目需提供,未达到200万元项目可不提供): 一是本次单一来源采购的是全省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和 高质量的食用林产品质量分析报告;二是全省食用林产品质量监测项目涉及林产品鲜活度等指标,对抽样时间及样品运输、储存有较高要求,宜由本地的检测机构承担监测任务;三是采购高质量的食用林产品质量分析报告,需要对我省食用林产品的分布情况比较熟悉,掌握食用林产品的动态变化,针对可能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的原因,提出对策措施;四是安徽省林业高科技开发中心(林检中心)是我省唯一一家获得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检验机构审查认可授权资质,同时获得原省质监局资质认定的专业从事食用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承担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下达的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任务,多次在实验室比对和能力验证取得满意结果达到国家级检测机构水平,具备承担政府指定性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由该机构承担监测任务风险少,数据安全可靠,保密性强。且安徽省林业高科技开发中心(林检中心)多年承担全省林业发展技术服务、指导工作,对全省食用林产品的分布情况熟悉,动态掌握食用林产品的质量状况,可以针对监测发现的问题,进行科学分析,提出对策措施,有效完成高质量的林产品质量分析报告。 专家组一致认为,安徽省林业高科技开发中心[国家林草局经济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合肥)]可以作为单一来源采购单位完成项目实施工作。

十一、 专家名单、工作单位、职称: 卞红正 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主任 何 俊 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副院长 陈乃富 皖西学院 教授 周根土 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副院长 金继良 阜阳师范学院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正高工

十二、公示期限:2019-04-01至2019-04-08;(注:必须为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公示期限从公示开始日期次日算起)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 省林业局 反映,同时抄送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地址:合肥市阜南西路238号;联系电话:0551-68******)。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省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