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增道路绿地养护管理项目
关于“2021年新增道路绿地养护管理项目”的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AHGH-2021110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新增道路绿地养护管理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2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本项目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3款第(3)条“拟派项目负责人最多可以有 1 个在养护合同期内的项目”现变更为:“拟派项目负责人最多可以有1个在养护合同期内的项目(备注:养护合同期计算时间按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为止,即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投标供应商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最多可以有 1 个在养护合同期内的项目)”
更正内容2:商务标初步评审中第(1)条“A 值表中的暂列金需在分析表中单列,且不得降低,暂列金支付方式为:按实结算。因投标单位自身情况不同,税率无法统一,为便于评审,该项目预算审核税率为6.78%,作为评审税率,取费基数为税前造价(除税金以外的所有报价清单合价,含管理费、利润、其他等);报价时税率不得低于评审税率,实际缴税应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和税务部门规定缴纳。即:税金≥取费基数*6.78%。”现更正为:“A 值表中的暂列金需在分析表中单列,且不得降低,暂列金支付方式为:按实结算。社会保险报价时不得降低(执行六安市最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不得低于标准中的下限)。因投标单位自身情况不同,税率无法统一,为便于评审,该项目预算审核税率为6.78%,作为评审税率,取费基数为税前造价(除税金以外的所有报价清单合价,含管理费、利润、其他等);报价时税率不得低于评审税率,实际缴税应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和税务部门规定缴纳。即:税金≥取费基数*6.78%。”
更正内容3:商务标初步评审中第(3)条“A 值表中人员工资标准不得低于现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标准(1380元/月) 。”现更正为:“A 值表中人员工资标准(其中缴纳社保的人员工资必须为扣除个人社保后的金额)不得低于现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标准(1380元/月)。”
更正内容4:商务标初步评审中增加第(6)条“项目负责人、道路巡查人员、技术负责人、苗木基地巡查人员、水电工、洒水车驾驶员、安全员及资料员等A值表中列明人员均须购买社会保险。道路绿化养护人员及苗木基地绿化养护人员须购买意外保险(按照4-5类职业类别保险额购买)。拟投入使用的车辆须购买车辆交强险。”
更正内容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时间:2021年12月3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六安市梅山南路农科大厦三楼开标二室(不见面开标大厅)”现更正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时间:2022年1月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六安市梅山南路农科大厦三楼开标三室(不见面开标大厅)”
更正日期:2021年12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查看。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园林绿化管理处
地 址:六安市滨河公园内
联系方式:1775****6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六安市万佛路河滨新村F7#楼三楼
联系方式:1737****5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戚工
电 话:0564-3******、1737****595
六安市园林绿化管理处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