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第三批)资金项目(包一)中标结果公示

2022-02-24 12:00:00
  • 中标公告
  • 询价
  • CG-HN-2022-022
  • 安徽省
  • 行政机关
  • 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潘武
  • 中标***万元
  • 怀宁县种植业技术推广中心
  • 0556-4******

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第三批)资金项目

(包一)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CG-HN-2022-022  FS34082220220013号

项目名称: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第三批)资金项目(包一)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怀宁县农得利农资经营部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安庆市石牌镇皖河大道
成交金额:肆拾伍万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20%四唑虫酰胺悬浮剂
品牌:国腾

规格型号:100 毫升/瓶

数量:/

单价:130.00元/瓶

五、评审专家名单:徐王彪、沈剑平、朱正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询价文件规定收取,人民币67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怀宁县种植业技术推广中心、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政和路17号,联系电话:0556-4******。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怀宁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4******。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怀宁县种植业技术推广中心

   址:怀宁县高河镇振宁路292号

联系方式:05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政和路17

联系方式:05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武

电   话:055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2022年2月24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