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租赁服务采购(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校车租赁服务采购(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栋3梯21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3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JLDJCE-F3001(1)
项目名称:校车租赁服务采购(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谈判保证金 | |||||
| 1 |
| *** | 3600 |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完成2022年一个学年(含春、秋两个学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明细 描述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3月01日 至 2022年03月0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栋3梯2109室)
方式:通过邮件办理:将报名费底单、报名供应商相关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公司电话、手机、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报价的项目名称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编号)填写清楚发邮件至我司,邮箱:23******91@qq.com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3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栋3梯2109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3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栋3梯210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福建省 漳州市
联系方式:059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栋3梯2109室
联系方式:小赖、小李 059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赖、小李
电 话: 05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