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公安局视频拍摄制作服务项目中标(成交)公告[2021]

2021-12-16 12:00:00
  • 其他公告
  • 竞争性谈判
  • 2021AMMFJ00245
  • 安徽省
  • 行政机关
  • 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李工
  • 中标***万元
  • 巢湖市公安局
  • 1350****782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1AMMFJ00245

二、项目名称:巢湖市公安局视频拍摄制作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凤凰有道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四里河畔商业用房5号楼三层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仟贰佰伍拾元整每分钟(¥:***.00/分钟)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巢湖市公安局视频拍摄制作服务

服务范围:对巢湖市公安局日常各类宣传工作进行制作视频。

服务要求:对巢湖市公安局日常各类宣传工作进行制作视频。

服务期限:1+X年(X 小于等于 2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茆邦成、方玲、秦增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合肥市物价局(合价服[2009]216 号)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肆仟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 )向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巢湖市半汤路51#,联系人:李平峰,联系电话:1367****939

若投标人(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巢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  巢湖市公安局

    址:  合肥市巢湖市半汤路与渡江路交叉路口往南约200(名仕嘉苑西侧约100)

联 系 人:  秦主任

联系方式:  1350****7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  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巢湖市半汤路51号  

联 系 人:  李工 

联系方式: 1367****9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工  

电     话: 1367****939 

十、附件

1.竞争性谈判文件(服务类)(招标文件正文)

2.防疫措施落实承诺书

3.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4.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5.小型企业声明函

6.专家评委认可的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