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辅导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2021-12-07 12:00:00
  • 中标公告
  • 其他采购方式
  • 裕采J2021F1684
  • 安徽省
  • 行政机关
  • 安徽凯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陈工
  • 中标***万元
  • 六安市裕安区文化和旅游局
  • 17705641150

六安市裕安区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辅导服务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裕采J2021F1684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裕安区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辅导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安徽省旅游规划设计研究院

2.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9号

3.中标(成交)金额:玖拾万元整(?9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六安市裕安区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辅导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第一阶段: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

(一)创建启动

1、协助召开全域旅游创建启动(调度)会

1)协助完善创建方案

2)协助梳理创建任务清单

2、协助组织创建培训与指标解读

1)协助筹备创建培训班

2)协助做好指标解读及任务分解

(二)创建调度

1、组织对标对表查漏补缺

1)协助政策文件、旅游产品、宣传营销等材料梳理、审查

2)现场考察,提出整改提升报告

2、组织创建视频片制作

1)组织视频脚本编写、审核

2)组织素材梳理、模式、经验等提炼,组织现场拍摄及加工

(三)组织申报

1、创新示范总结提炼

1)总结提炼体制机制方面的创新,梳理有示范意义的创新领导机制;

2)总结提炼政策措施方面的创新;

3)总结提炼业态融合方面的创新;

4)总结提炼公共服务方面的创新;

5)总结提炼科技与服务方面的创新;

6)总结提炼环境保护方面的创新;

7)总结提炼旅游扶贫富民方式,凸显扶贫富民成效。

8)总结提炼创新营销方式和营销效果,凸显其示范意义。

2、完善创建材料

1)指导材料收集。依据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安徽省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和《安徽省全域旅游示范区评分细则(试行)》(皖文旅发〔2021〕29号)要求完成应提交的文本、图片材料。

2)对标汇编。对照《安徽省全域旅游示范区评分细则(试行)》指导创建申报资料的整理、汇编、印刷等。

3)协助审核。提交前对创建申报书、创建方案、专题汇报文字材料(3000字以内)、全域旅游产业运行情况、创建工作视频(10分钟以内)和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等给出建设性意见。

(四)验收模拟

1、根据创建领导小组确定的现场验收路线、主要节点,模拟验收流程。

2、现场排查问题,编制整改报告。

3、编制答辩题库。

第二阶段: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一)创新总结提炼

1、总结提炼旅游扶贫富民方式,凸显扶贫富民成效。

2、总结提炼有示范意义的创新领导机制。

3、总结提炼有示范意义的市场创新机制。

4、总结提炼“旅游+”城镇化形成的创新发展模式,凸显其示范意义和影响程度。

5、总结提炼社区主导的旅游经营模式创新或其他非标准化特色旅游服务创新。

6、总结提炼得到省级和全国层面认可和推广的旅游扶贫富民经验。

7、总结提炼创新营销方式和营销效果,凸显其示范意义。

(二)完善创建材料

1、指导材料收集。依照《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工作手册》指导完成其它应提交的文本、图片材料。

2、对标汇编。对照《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工作手册》指导创建申报资料的整理与汇编。

3、协助审核。提交前对创建申报书、创建方案、专题汇报文字材料(3000字以内)、全域旅游产业运行情况、创建工作视频(10分钟以内)和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等给出建设性意见。

(三)模拟验收

1、根据创建领导小组确定的现场验收路线、主要节点,模拟验收流程。

2、现场排查问题,编制整改报告。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一)成果要求

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辅导应符合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安徽省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和《安徽省全域旅游示范区评分细则(试行)》(皖文旅发〔2021〕29号)的要求。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辅导应符合文化旅游部制定的《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等要求。

(二)成果形式

根据裕安区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需求,提供创建全过程辅导,提供符合省文化和旅游厅、文化和旅游部要求的文字、图片、PPT、音视频等全部成果文件(含电子版备份),直至取得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认定文件。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通过为止(如遇相关政策调整协商解决)

服务标准:通过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汪晓玲夏静芳黄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凯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高速财富广场2501室,联系电话:0564-3******

若投标单位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564-3******。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六安市裕安区文化和旅游局

   址:六安市裕安区政务中心4楼

联系方式:17******1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凯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六安市高速财富广场2501室

联系方式:056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话:0564-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二轮报价单

4、响应情况表

5、采购需求

 

 

 

六安市裕安区文化和旅游局

安徽凯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