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民检察院采购办公设备、系统中标公示皖C-2016-ZF-CG-Z-360
蚌埠市人民检察院采购办公设备、系统项目的评审工作已结束。按采购文件的规定,现将评审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采购人:蚌埠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代理机构:蚌埠市政府采购中心
1、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办公设备、系统。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2、采购人联系方式:05******918
3、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转单一来源、竞争性谈判
4、采购公告日期:2016年9月9日
5、开标日期:2016年9 月 29 日
6、公示日期:2016年9 月 29 日-10月8日
7、评标委员会成员:赵坤、陈建新、刘德讲、陈礼松、方新俊
8、监督人员:朱言军
9、采购人代表:王庆功;联系电话:1395****611
10、中标候选人及中标金额:
第一包:合肥奇普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37.2万元
第二包:蚌埠百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4.5万元
第三包:蚌埠百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32.5万元
第四包:蚌埠百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36.5万元;
12、投标业绩:
第一包:安徽省人民检察院高速扫描仪及服务采购 53.5万元(2016.7)
第二包:中国人民解放军装甲兵学院采购信息化设备 10.9万元(2014.7))
第三包:人寿财办公设备、软件采购 2.74万元(2015.3)
第四包:小岗村游客集散中心视频监控系统、广播系统及LED显示屏采购 32.8万元(2013.9)
13、政府采购集中代理机构项目责任人:胡静
各投标单位如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必须是投标单位提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被授权人,且亲自递交,否则不予受理。投标单位在递交质疑函纸质版的同时,必须将与纸质版质疑函一致的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送至31******47@qq.com邮箱。
联系电话:综合部0552-2******
如无有效质疑,本评审结果自动转为成交结果。
公示单位:蚌埠市政府采购中心
附件:
1、中标候选人投标分项报价表;
2、中标候选人投标响应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