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采购检测设备项目 皖C-2016-ZF-CG-Z-093 中标公示

2021-12-06 12:00:00
  • 其他公示
  • 公开招标
  • 皖C-2016-ZF-CG-Z-093
  • 安徽省
  • 其他
  • 1385****0273

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采购检测设备项目的评审工作已结束。按采购文件的规定,现将评审结果公告如下:
1、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第一包GPC半自动凝胶净化系统、微量分光光度计、高通量组织研磨仪、原子荧光形态分析仪;第二包PCR仪(进口)各一台;合同签订后并接待采购人供货通知后7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2、采购人名称及联系方式: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1385****027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公告日期:2016年4月1日
5、开标日期:2016年4月25日
6、公示日期:2016年4月26日— 2016年4月28日
7、评标委员会成员:惠禄海 李立宪 谢久鹏 郭家骥 葛德洲
8、监督人员:梅同杰
9、采购人代表:杨阳
10、预中标候选人及预中标金额:
第一包:蚌埠创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64.6478万元
第二包:蚌埠创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4.7万元
11、预中标候选人业绩及金额:
1包:2015年1月安徽国一堂检测有限公司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84.6830万元
2包:2015年2月蚌埠学院采购教学设备项目 38.8054万元
政府采购集中代理机构:蚌埠市政府采购中心
政府采购集中代理机构项目责任人:牛嘉宝
各投标单位如有质疑,可在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必须是投标单位提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被授权人,且亲自递交,否则不予受理。投标单位在递交质疑函纸质版的同时,必须将与纸质版质疑函一致的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送至31******47@qq.com邮箱。
联系电话:0552-2******。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质疑,本评审结果自动转为中标结果。
公示单位:蚌埠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4月21日
附件:投标响应及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