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科技法庭设备采购中标公告

2021-12-06 12:00:00
  • 中标公告
  • 公开招标
  • ZFCG-H2017084
  • 安徽省
  • 司法机关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罗主任
  • 中标***万元
  • 凤阳县人民法院
  • 1890****536

凤阳县人民法院简易科技法庭设备采购

中标公告

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凤阳县人民法院

2、 采购人地址:凤阳县新城区

3、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凤阳县人民法院简易科技法庭设备采购

2、 项目编号:ZFCG-H2017084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采购内容:凤阳县人民法院简易科技法庭设备设备一套,主要包括庭审主机设备、监控设备、电脑等设备的供货及安装和法庭的综合布线等,具体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5、交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接招标人通知后30日内供货并完成安装。

三、定标日期及中标公告日期

1、定标时间:2017年6月12日

2、中标公告日期:2017年6月13日----2017年6月15日

四、中标供应商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滁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 勇

中标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北路756号

中标金额:

投标总报价:大写:贰拾玖万柒仟叁佰圆整(小写:¥***);

主要成交标的:凤阳县人民法院简易科技法庭设备两套,主要包括庭审主机设备、监控设备、电脑等设备的供货及安装和法庭的综合布线等,具体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五、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联系人:罗主任 联系电话:1890****536

采购代理机构:张 工 联系电话:0551-62******

供应商认为预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监督人或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股提出投诉,监督检查股联系电话:0550-6******。

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六)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联系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如公告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告。

采购人:凤阳县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