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公安局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标公示
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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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临泉县公安局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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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C20170663-1(JQ-2017-297-1)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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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告日期 |
2017年5月26日 |
开标日期 |
2017年6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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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结果 |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首欣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顶街西口六宿舍院内 中标(成交)报价(元):人民币柒拾叁万玖仟肆佰贰拾玖元整(¥73942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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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附件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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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人 |
临泉县公安局 |
联系人 |
姚明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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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临泉县城南新区 |
联系方式 |
139665816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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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安徽金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谢尚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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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临泉县城光明南路 |
联系电话 |
1822****150 1805****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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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 |
乔红梅、刘迅、方国玉、朱玉珍、姚明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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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若投标人(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法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临泉县公安局
安徽金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5日
附件一:主要中标(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
附件二:业绩说明
附件三:综合评分法客观分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