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城市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债券发行法律服务采购中标公示皖C-2017-HY-CG-J-019
怀远县城市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债券发行法律服务采购项目评审工作已结束。按采购文件的规定,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采购人:怀远县城市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机构:北京华证鑫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1、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提供本次债券发行工作所需的发债材料鉴证等相关法律服务,并按企业债券发行要求出具相关合格的法律意见书,配合采购人和其他中介机构完成公司债券申报工作。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出具合格的法律意见书。
2、采购人联系方式:怀远县城市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0552-8215196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公告日期:2017年3月2日
5、开标日期:2017年3月10日09:30
6、公示日期:2017年3月10日—2017年3月14日
7、评标委员会成员:胡霆、胡永美、郭运涛
8、监督人:黄涛
9、采购人代表:徐胤卿;联系电话:1351****237
10、中标候选人、报价、业绩: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徽商律师事务所
二轮(最终)报价:***.00元
业绩: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行2017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项目负责人:吴正林 专职律师 执业证号:1340****31******2
负责人业绩: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行2017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第二中标候选人:北京大成(合肥)律师事务所
二轮(最终)报价:50000.00元
业绩:铜陵大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行2016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项目负责人:许鸣华 专职律师 执业证号:1340****310842038
负责人业绩:铜陵大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行2016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第三中标候选人:安徽奥成律师事务所
二轮(最终)报价:65000.00元
业绩:2016年阜阳市城南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
项目负责人:储德军 专职律师 执业证号:1340****610484279
负责人业绩:2016年阜阳市城南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
11、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责任人:王诚
各投标单位如有异议,可在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必须是投标单位提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被授权人,且亲自递交,否则不予受理。投标单位在递交质疑函纸质版的同时,必须将与纸质版质疑函一致的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送至wc5169@126.com邮箱。
联系电话:0552-3******、1800****509
如无有效质疑,本评审结果自动转为中标结果。公示单位:怀远县城市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华证鑫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